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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爭性產業合法化 性街頭工作者發聲

2011/03/17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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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東海大學法律系於十四日邀請到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外展工作小組林奎妙及街頭性工作者美子到校進行「性產業政策與街頭性工作者」專題演講,現場也播放了一部關於性工作者寫實電影《麥相害》及相關新聞專題報導,讓同學了解這個行業的辛苦及身為社會邊緣化的弱勢族群。

【靜報記者 林淑慧/台中報導】東海大學法律系於十四日邀請到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外展工作小組林奎妙及街頭性工作者美子到校進行「性產業政策與街頭性工作者」專題演講,現場也播放了一部關於性工作者寫實電影《麥相害》及相關新聞專題報導,讓同學了解這個行業的辛苦及身為社會邊緣化的弱勢族群。

日日春關懷協會是在1999年所成立的,此協會關注性產業工作政策、工作環境及相關權益問題,並推動「性產業」政策辯論,提供性產業工作及其工作者必要的協助。林奎妙及美子皆表示,這是第一次到東海大學演說這種類型的題目,演講中美子提及自己當時未滿十六歲,初中剛畢業就去工廠了,當時父親病危,就趕快找個男的嫁了,以了父親遺願。但在二十歲離婚過後,便開始走入此行業,至今已有二十八年之久。

在這些日子中,美子曾經到日本、香港、加拿大等國家從事性產業工作,也曾從良回歸正常生活做些投資生意,她表示,自己深受「正當行業」四個字壓得喘不過氣來,因為想給女兒一個有正當行業的媽媽,但卻因受限於本身條件跟與能力,往往這些工作都讓欠債的她,而不得不回歸性產業工作。也因為社會上的主流人士歧視,導致這些工作者都會害怕出來表達意見及想法。

演講者林奎妙及美子與同學分享人生故事。(林淑慧/攝)

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下稱系爭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禁止性交易,不僅處罰媒合交易者也處罰性工作者,但不處罰顧客,而這樣「罰娼不罰嫖」的條款受到婦女團體多所詬病與質疑,,林奎妙說:「日日春協會所接觸的性工作產業者大多為失婚的單身女性,因生活環境被迫可能欠高利貸等,使他們需要以這種工作來維持生計,但政策卻沒有一個是可以保護她們的。」今年十一月底法令即將改變可能將性工作除罪化或是設立專區等,這都是未來可能變更的政策。

東海法律系二年級的許立騰同學是這次演講活動負責人,他表示,當初會想邀請她們來演講是想知道公娼制度的存廢及這項政策是否留存,才與日日春協會接洽,這也是他第一次負責這種演講活動。

法律系一年級的陳雅君則是看到臉書上的演講資訊便前來聆聽,她表示,不一樣的講者會傳達不同的人生經歷,這是一個很好去探討社會上比較不被關注到的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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