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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包贏,納稅人包輸? 稅法教授陳清秀與會計師張福淙同聲呼籲政府課稅要公平與公義

2011/01/20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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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近來稅務機官濫權課稅事例屢見不鮮,納稅人呼籲政府保障賦稅人權的呼聲高漲,尤其是「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最為人所詬病,學術單位、民意代表及民間團體亦紛紛舉辦賦稅人權之相關研討會,要求政府加速改革。日前台大法學院舉辦一場「營業稅課稅主體與逃漏稅之認定問題研討會」,主辦單位台大法學院稅法研究會邀請專家學者、律師、會計師、法官上台報告與談,現場聽眾包括許多法官、國稅局人員、會計師、律師、學生、學者、企業代表等,監察院財政經濟委員會魏嘉生主任秘書亦特別蒞臨,代表監察院對稅法稅制的關切,現場座無虛席反應熱烈,顯見賦稅人權議題已獲社會各界普遍重視。

國家包贏,納稅人包輸?

稅法教授陳清秀與會計師張福淙同聲呼籲政府課稅要公平與公義

 

(記者 沈遠\台北報導)

 

  近來稅務機官濫權課稅事例屢見不鮮,納稅人呼籲政府保障賦稅人權的呼聲高漲,尤其是「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最為人所詬病,學術單位、民意代表及民間團體亦紛紛舉辦賦稅人權之相關研討會,要求政府加速改革。日前台大法學院舉辦一場「營業稅課稅主體與逃漏稅之認定問題研討會」,主辦單位台大法學院稅法研究會邀請專家學者、律師、會計師、法官上台報告與談,現場聽眾包括許多法官、國稅局人員、會計師、律師、學生、學者、企業代表等,監察院財政經濟委員會魏嘉生主任秘書亦特別蒞臨,代表監察院對稅法稅制的關切,現場座無虛席反應熱烈,顯見賦稅人權議題已獲社會各界普遍重視。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陳清秀教授以「營業稅法上課稅主體與逃漏稅行為之認定問題」為題發表研究報告,評析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1061號判決。此判決即為喧騰一時知名外商服飾店漢登公司遭人檢舉,而被國稅局認定其於民國88年至91年間涉漏開發票給消費者,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補稅並重罰。陳清秀認為,本案無論在日本或德國都不會發生,卻在台灣發生,實在很離譜。且國稅局在稅法與稅務實務上只採對納稅人不利之部分,國家包贏,納稅人包輸,有違中庸之到。張福淙會計師則強調「沒有公義就沒有政府」,只有合乎公義才站得住腳,同聲呼籲政府課稅要合乎公平正義。

 

  據了解漢登公司與全國各地合作店簽約設立專櫃,銷售其提供之「HANG TEN」品牌或認可之商品,雙方約定由漢登公司之專櫃人員先行收款,由合作店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此種做法與百貨公司專櫃負責銷售,發票統一由百貨公司名義開給消費者一樣,差別只在於前者是專櫃人員收款,後者是百貨公司收款。然而無論由誰出面收款或由誰的名義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其代消費者扣繳之5%加值型營業稅額均不會有差別。然而國稅局認為漢登公司與合作店簽訂合約內容及實際營運情形,與財政部對百貨公司專櫃銷售型態,與開立統一發票規定之解釋函令不同,因此認定漢登公司與合作店之關係應為租賃關係而非合作關係,漢登公司應直接開發票給消費者,從而要求漢登公司補稅並重罰。

 

  陳清秀在報告中提到此案在德國與日本根本不會發生。德國營業稅法是採「外部關係歸屬說」,亦即不管業者內部如何分工,只要最終到達消費者手上,所繳納之稅額一致,就沒有逃漏稅問題。即便日本採「內部關係歸屬說」,嚴格界定業者內部之權利義務關係,其應納稅額也不會改變。他表示,我們的營業稅法的規定跟德國的銷售稅法的規定基本上都是加值型營業稅,條文內容幾乎一模一樣,所以應該要參考德國的「外部關係歸屬說」,來做為認定標準,才不會產生爭議,如以此觀點,這個案子就不會涉及到短漏稅捐要補稅的問題。另外從「實質課稅」原則觀點來看,國稅局如要調整漢登公司與合作店之關係,應對有利與不利納稅人的要件都要一併作調整,但這個案子漢登公司漏稅的差額,就是實際上國稅局認定租賃關係時漢登公司付給合作店的租金,如果兩相抵銷,就沒有逃漏稅的問題!但國稅局一方面對漏開發票裁定補稅,一方面又認為漢登公司沒有租金相關之進項憑證,不能扣除成本。完全不理會之所以需要租金之憑證皆因國稅局片面裁定租賃關係使然。完全用不利納稅人的觀點課稅。陳清秀批評國稅局,這個案子起因於國稅片面認定外商與合作店的關係而來,要求補稅已經夠離譜,竟還被認定逃漏稅處以三倍重罰,違反比例原則,等於是雪上加霜,莫須有罪名。

 

    陳清秀認為本案既然沒有鑽法律漏洞來規避租稅的意圖,國家就應該尊重市場經濟活動的自由、法律形成的自由及契約方式的選擇自由,公權力不應過度介入。他呼籲稅捐機關應回歸到外部關係的歸屬,做為營業額的判斷標準,以維法律秩序的安定性。

 

    陳清秀再次強調國稅局應該就有利不利納稅人的均予以審酌,不能僅採用不利人民的方向曲解法令。國家包贏,納稅人包輸,顯有失公平,有違中庸之道。徵納雙方,國家跟納稅人利益應該要均衡、兼顧才能長治久安。

 

    此外現場聆聽的張福淙會計師也發表精闢看法,他認為時代在進步,稅法永遠趕不上商業發展,政府不要把既有稅法的框框拿來干擾營業人的營業行為及營業模式,這樣會扭曲了事實、更會侵害租稅人權,妨礙經濟發展。張福淙指出許多納稅人已經愈來愈不能容忍財稅機關,甚至行政法院也已經變成了霸凌納稅人的怪獸,他希望包括行政法院法官在內的執法者,不要拘泥冷冰冰的法條,而要多多體恤納稅人的悲苦,「你們一張稅單開出來很容易,一個判決判下來也很容易,但是不要忘了,背後可能有多少納稅人會家破人亡。」張福淙語重心長地表示。他期望政府,無論做什麼事情都要考量「公義」,在「公義」上站得住腳,「沒有公義就沒有政府」。關於合作店這個案子,他認為政府應該重視,「已經有這樣的商業行為,商業形態出來了,我們應該坐下來研究怎樣課稅比較公平合理,而不是要把這種商業形態廢除掉,甚至拿顯微鏡來找瑕疵,想從中榨取稅款、裁罰他,這是不對的,這是一個不公義的政府。」

 

照片

圖說:張福淙指出許多納稅人已經愈來愈不能容忍財稅機關,甚至行政法院也已經變成了霸凌納稅人的怪獸,他希望包括行政法院法官在內的執法者,不要拘泥冷冰冰的法條,而要多多體恤納稅人的悲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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