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已將文化摧毀殆盡
十年河東十年河西,中國全力保存中華文化、古蹟,不遺餘力。相較早年咨意破壞摧毀,有如天壤之別,其搶救、保護任何一個可以流傳後代的文獻,更用教育的方式,讓人民在古文化的洗禮之下,能做個有文明、有禮儀的現代人。而現在台灣居然走回頭路,政府對於文化團體,不但不獎勵與補助,卻是做些破壞團體生存的事,逼著文化出走,看來將來要欣賞中華文華之美,只好跨海才可一償心願了。
越劇皇后周彌彌,數千箱保存了幾十年的戲服、道具,因她無法償還銀行貸款,將一起被賤價拍賣,心中有說不出的痛,難道說致力於國粹文化保存者,最後都要走上「破產」的不歸路嗎?讓一生的心血都付諸流水。還有李棠華的民俗特技,也已經在台灣消失匿跡了,以後大概也只能遠赴大陸才看得到了;文化資產被破壞,政府就是最大的劊子手,過往曾自詡為中華文化的保存者,如今卻反其道而行,想成為千古的罪人還不難。
破壞固有的文化很容易,再重建就非常困難了;死的文化,如千年古蹟、古剎、一或二或三級古蹟的保存,都要透過立法、由政府要編列龐大經費來保護與保存;活的文化可以穿梭時空的隔閡,讓生命重現,後代子孫得以沐浴其中怡養人生;而不是身陷文化沙漠之中,有著科技文明的生活,卻伴著空虛人生,不知為何而活。文化乃是國之根本,是留給後代子孫的瑰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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