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代徵學生會費 教育部應三思
教育部研擬「學生會基本運作費」納入註冊單計畫,本是其振興學生會的一樁美意。然而,學生參與校園公共事務風氣不盛,目前部分大學學生會出現名存實亡的現象,學校代徵的學生會基本運作費該流向何方?
教育部研擬「學生會基本運作費」納入註冊單計畫,本是其振興學生會的一樁美意。然而,學生參與校園公共事務風氣不盛,目前部分大學學生會出現名存實亡的現象,學校代徵的學生會基本運作費該流向何方?
以往徵收學生會費採自由繳交的方式,然教育部目前正研擬新方案,試圖將學生會基本運作費列入註冊單項目,由學校代為徵收,其顧名思義即強制學生繳交學生會費,若未繳納則無法註冊。 註冊單上款項屬學生追求知識須支付的學費,相對的,學生會運作基本費,則較類似參與組織繳交的會費,教育部將學生會費納入註冊單中,將會費同學費處理,好比將風與馬相扯在一起,彼此毫不相及。 政策合理性已有爭議,但學生參與學生會事務冷漠,更是問題。政治大學上學期末,因學生投票率未達最低門檻,學生會運作停擺。東吳大學、靜宜大學也因同樣原因,仍補選學生會會長中,「學生會」名正言順成為一個門牌。此外, 宜蘭大學、台南大學、花蓮教育大學,目前皆未創立學生會,論其運作實為天方夜譚。 對於此政策,本是教育部一樁美意,然而,當學生會運作停擺,甚至組織不存在,學校代徵的學生會費,該如何控管和處理?學生若堅持拒繳學生會費,是否真以未註冊的作業程序解決了事?計畫實行前,這些問題值得再三思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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