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範圍
連江縣是由「微島群」所構成的行政轄區。位於台灣島的西北隅,馬祖列島西側隔閩江口、連江口及羅源灣與中國的福建省羅源縣、長樂縣遙遙相望。本縣轄區主要由列嶼組成,星羅棋布於閩江口外,包括東引、北竿、南竿、西莒、東莒等目前集居聚落所在的五個主要島嶼;以及西引、亮島、高登、大坵、小坵等過去曾是重要軍事防禦據點的小島;另外則尚有超過40餘處的島礁。縣境極北為東引鄉北岸;極南端為東莒鄉林幼嶼南岸;極東在北竿鄉峭頭礁東岸;極西為南竿鄉津沙村西岸。縣境南北幅員長達100公里;列島中心位置距離台灣(基隆)約120海浬(約相當219.3公里);然而與大陸之間僅有一水之隔,距離最近者為高登島嶼北茭半島之間(9,3公里左右)。是台灣各縣市中,唯一以「福州語系」為母語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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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諸島移民歷史可上溯至中國的元朝,以漁戶為主。其區域發展特性一直到民國38年前後才有關鍵性的轉變,一夕之間,從海上漁民棲息、暫居之島轉變成為在全球戰略關係中的軍事防禦前線。民國45年,開始實施戰地政務後,長達36年的駐軍移防、軍事建設全面的改變了馬祖的傳統社會關係;並發展出以「軍需」依賴為主的經濟基礎。民國81年起,馬祖解除戰地政務,駐軍逐年裁減,面對軍需銳減現況,也逐漸轉向以「觀光產業」為主軸來促進地方再發展的方向,在行政治理上,維持著四鄉五島的分區,包括:南竿、北竿、莒光(含西莒島及東莒島)、東引等四鄉。民國88年馬祖國家風景特定區管理處成立,馬祖行政轄區內各主要島嶼及各島嶼週岸海濱0.5海浬,水深20公尺內之大陸棚等區域,皆劃入國家風景區之管轄範圍內,與連江縣政府共同成為全轄區內兩個職司不同、分工治理的平行機關。
馬祖地區人口最盛時曾達17,088人(民國60年),但自民國60年後人口均為負成長,民國80年代間,總人口規模已低於6,000人。直到民國84年起人口才又逐步呈現正成長,近10年來,設籍人口數約在8,000-10,000人之間,以南竿鄉之居民數(約在6,000人上下)為最多,次為北竿鄉(約在2,000人左右)。然而,設籍人口中多有旅臺發展者,且整個馬祖旅臺鄉親(同鄉會)的網絡緊密龐大,所謂家鄉在馬祖的「馬祖人」者具估計有超過數十萬人之多。且旅臺馬祖人士,對於地方發展仍具有相關影響力;或因其專長,是縣政團隊施政的斟詢對象。近幾年來,已開始出現臺灣地區人士前往馬祖就業發展、定居者,然而,整個馬祖民間的認同向心力以及對於地方發展的參與機會,主要仍奠基在傳統的家族宗親、村落鄰里、廟宇祭祀等傳統社會關係上。以社區營造為共識,或是以文化、休閒興趣而組成的民間組織與工會團體,是近5年來開始出現、且漸漸成熟中的民間社團網絡。
故,連江縣離島綜合建設的實施方案之實施範圍,除涵蓋了下圖所示「馬祖地區四鄉五島各行政轄區及其間海域」的空間範圍外,更重要的是,受實施計畫所影響、與實施項目有緊密關連的社會性照護範圍,也就是長駐馬祖的民眾、以及故鄉在馬祖的「旅臺馬祖人」。
圖1-3 連江縣第3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空間實施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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