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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曾倒立看世界?黃英雄電影講堂 「想飛的鋼琴少年」

2010/12/26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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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有印象今年曾經想像市圖借這片電影不果,太熱門了,看到老師的節目單有就趕過去看。老師講解時,他問大家可曾倒立看過自己的家?我想要舉一反三,倒立看世界!我是「想飛的好奇寶寶」!

想起剛進入環境議題報導時,到台北市政府做相關環評或都審的會議中,拿出攝影機來做紀錄,被主席出言制止,伙伴們因為都是出入市府的老鳥,早就知道規矩,都幫著主席要我收起攝影機。但是12/6松菸這次都審我原先不敢照到會場內,僅照旁聽室以收會議發言的音,但繼而一想,當場有環境法律人協會的林三加律師,就拿起攝影,結果因為三加律師與警察抗衡,成功記錄所有會議過程,成為到地方法院控告主席都發局局長丁育群的重要證物。

 

松菸都審(一)好奇寶寶直奔監察院 請求還我新聞自由及控訴松菸巨蛋都審主席沒經過投票程序逕自讓遠雄輕易過關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72099

全程記錄 :人民團體聯名申告:「北市府圖利元大一品苑」案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72552

在2009年我是初入社會的退休新鮮人,和政府溝通都是正規正矩用市長信箱,總統信箱,漸漸的新冷,在冬至的夜晚,我聽見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的游藝說,他們現在都是用告的,原來政府是有理講不通的,這些可憐的公務員、義務役男,都只是政府的工具。

我暫時將警察尊敬為能明辨是非,真正依法行政的人,因為第一次林三加律師和警察據理力爭,雖然主席還一直在說要工作人員注意要讓民眾知道「注意事項」的存在,政府不能擅自以「注意事項」規範人民的權利,所以不是法律,這事情在十幾年前行政程序法施行時,政府機關就已經知道的,但是民眾有些人還不知道,以為政府官員可以任意行政,自訂規範人民的行為,叫民眾立正站好,不聽就找警察強制執行。所以當林三加律師據理力爭時,警察就不再干涉我的攝影,但是是過幾天,12/13當天沒有律師在場,工作人員和義務役男強制沒收我的攝影機,實質上已經侵犯了我的行為自由,我已經採取行動,向監察院陳情。

知而言不如起而行,白髮老婦愛臺灣,不能讓政府與執法者沈淪。

黃老師講解影音:

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euURkCBrTE

2.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jRCPDkIHlc

3.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n1ujiIr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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