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不理 惡官不懲 整個政府都在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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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太極門控告侯寬仁濫權瀆職案竟被台北地檢署已「時效已過」的荒唐理由而不起訴簽結,甚至還「不得再議」,真的是吃乾抹淨又賴賬,官官相護到無法無天,吃人民夠夠卻是無窮無盡!

  

且不論侯寬仁所偵辦的案子多爭議不斷,就以太極門案的例子而言,司法三審無罪確定已形同廢棄侯寬仁的起訴內容;今年四月當初所有被告並全獲冤獄賠償,更說明國家道歉,還人民清白的事實;監院亦早於91年自動調查侯在偵辦此案時涉有八項重大違法,早即要求法務部對其「從嚴究責議處」!結果法務部一拖再拖,日前又被監院提出糾正案,除敘明其「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濫權,法務部未依法懲處」,更語氣強硬的明載法務部在此懲處事件有「嚴重違失」,甚至是「架空監察職權」,並有「衝撞五權憲政體制之虞,導致懲處案延宕多年始告定案,戕害檢察機關公信至鉅」!

  

被一個憲政機關糾正至此,批駁至此,法務部長曾勇夫早該自請處分,自動下台了,沒想到底下的檢察官仍如此的「愛護同僚」,或是擔心此例一開會在未來讓他或其他檢察官受「池魚之殃」,乾脆以「不起訴」加「不得再議」,終結人民的訴訟權利,讓冤案繼續蔓延,惡官繼續欺壓百姓!這也說明了瀆職濫權的已不只是侯寬仁,而是整個個法務部都在瀆職,且整個馬政府都在瀆職!

  

國家體制的運作失靈失能至此,連一個違法濫權的檢察官都無法懲處,卻敢衝撞憲政機關的糾正,請教馬總統,您宣誓就職時的口口聲聲說的「行憲」,現在卻被一個部會置之不理,您再不處理,人民可是可以告你瀆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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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10.10.18

leshan

加入時間: 20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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