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宿舍Tutor職權不清 政大書院將行改善
【記者林芳宇、梁立白、莊鑫奇的專題報導】
國立政治大學為照顧住宿新生,在新生舍區設置Tutor制度。Tutor一詞,有家庭教師及私人教師之義,目的是為了輔導大一新生適應新環境。但近日,一些宿舍違規事件,凸顯出Tutor在職權上的模糊,不清楚的定位容易造成住宿生發生問題時,尋找求助資源的混淆,也無法將Tutor職位的效益最大化。
新生宿舍設有學生組成的宿服會,以及六舍管理中心,但僅以一個六舍管理中心負責整個自強山上舍區稍嫌不足,因此Tutor目前身兼舍顧一職。這樣的定位容 易讓學生混淆,傳播學程二年級蘇宇庭,曾是自強七舍舍胞表示「她覺得宿舍裡有宿服會、有Tutor還有舍顧,他們的職位劃分的很不清 楚,會讓她不知道什麼時候該找誰。」在眾多的資源中,住宿生有緊急健康狀況或寢室有維修問題時,應該找誰處理,常令人困惑。政大書院宿舍導師潘妮虹,將 Tutor定義為「同儕輔導,就是一個書院的精緻教育,精緻教育就是像以前孔子與他的七時二個門生,他們生活和學習都在一起,那透過每 一個門生的個人風格和學涵養,去領導其他人,Tutor目前的角色是像這七十個門生。」但Tutor每個月可領月薪,且有學校提供四人房供兩人使用,以這 樣的福利等級,若沒有發揮出實質的效益,不免會讓人生疑。
Tutor的工作內容就定義而言是很單純的心理諮商,自強九舍Tutor土語系鄭侑青表示「Tutor的主要工作其實就是關懷大一新生 心靈方面的層次,就是比方說他們會辦家聚,也會辦訪談,主要是陪伴大一的同學進入宿舍狀況,新生如果任何方面有問題,也都可以找Tutor聊天。」,從一 年前開始,因為新生舍區沒有設置舍顧,Tutor便開始兼任舍顧職責,但學校並沒有傳達完整的訊息給住宿生,導致Tutor、舍顧甚至是宿服會三者之間的 權限令人疑惑,對此,潘妮虹表示「舍顧的好處是有一個定點的的服務,讓大家有問題的時候知道可以去哪裡找到人,可是Tutor是一個生 活在你旁邊的家人的感覺,沒有很強烈的想要硬性區分,如果睡到半夜房間漏水了,還是需要一個就近的哥哥姐姐幫忙,這個時候Tutor還是要做這些工作。」 行政業務上的權限劃分,可依宿舍法規執行,但現實狀況之下,有些事物或突發狀況是很難直接區分出你我他,因此,要求完全的切割其實並非最理想的狀態。
Tutor制度由政大書院發起,目前僅執行兩年多,很多事項都仍在摸索與改善,對於很多人質疑Tutor的必要性,潘妮虹也表示「別人 覺得Tutor效益不是那麼大時,她其實能夠接受,因為助人工作不是用外在一般客觀方式去衡量,但這也是書院要改進的地方,可能是大家對於同儕輔導還不是 很了解,畢竟才實行兩年多,那未來會漸漸推廣到大家都知道身邊有這樣的角色,讓信任關係是夠的。」設立Tutor對於新生舍區而言,絕對是加分的,但要如 何讓這個角色發揮更大的作用,使更多人實質感受到效益,是Tutor以及政大書院需要細想的,在未來繼續實行Tutor制度的路上,不斷的修正與改進,才 能為新生帶來最溫暖的宿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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