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誰?在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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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在偽造文書…

民國95年5月23日,自由時報及國內各大報皆以大篇幅報導:新竹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破獲以韓玉潔為首的詐騙集團,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5仟萬,韓玉潔依偽造文書罪判刑四年半。事隔四年,當年的被告韓玉潔(即筆者)成了告訴人(原告),當時偵辦該案的刑警、檢察官、法官總計17人,全成了偽造文書的被告,現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專案偵辦中。事情怎會演變成這樣?究竟是誰在偽造文書?
原來當時偵辦的刑警呂炎鍾、蔡深潭、陳建榮、劉政育四人為了績效,警偵訊筆錄還沒有製作,就大動作的發佈新聞稿,然後唯恐發佈的不實報導會曝光,再不擇手段的用脅迫、利誘、中斷錄音等等違法的方法,向筆者不法取供。
筆者把這所有的情況反應給當時指揮偵辦的檢察官陳宏兆,檢察官陳宏兆不但不記錄在筆錄裡,甚至連韓玉潔的辯護律師敘述的所有答辯,檢察官陳宏兆也完全不紀錄在筆錄裡!當時的檢察官陳宏兆,正因為偵辦「和鑑案」而聲名大噪,聲勢如日中天,現又經由媒體報導破獲一個大型詐騙集團,他當然不能讓誇大的事實真相曝光!所以,明知犯法,也要把筆錄製作成全是被告犯罪的假象,筆錄中,所有有利於被告的陳述,也一併刪除!
移送法院審理時,筆者再把刑警、檢察官所有不合理、不合法的偵辦過程,一一向承審的法官賴淑敏陳訴,結果換來的是法官賴淑敏對筆者的大聲咆嘯(有庭訊錄音可稽證明),責罵筆者不配合公訴檢察官黃秋婷苦心安排的「撤案條件說」配合認罪結案!
最後,同樣地製作一份假筆錄,送筆者一個四年半的刑期,算是給筆者一點小小的懲罰。
以上這些陳述筆者確實有證據可證明?筆者在法庭即要求戡驗偵辦刑警、檢察官的筆錄,業經法院當庭確實戡驗出來刑警的不法取供和檢察官所湮滅的事證,可是有用嗎?法官的要求不多,配合認罪結案就「輕判」,不配合結案就「重判」,合議庭說警偵訊筆錄不能當「證據」,判決書又稱警偵訊筆錄具有證據能力?
臺灣的法官真的很好當,判生?判死?全憑他們高興,臺灣的被告更可憐,要不就要拿錢出來買條活路,要不就是全憑法官一己的好惡論斷生死,臺灣的司法真是可悲呀!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的法官賴淑敏、黃美文、林惠君三位大法官,明知刑警、檢察官的違法行徑,不但不還筆者清白,還要筆者配合認罪結案?民國97年12月15日的庭期錄音光碟,內容清清楚楚的將檢察官黃秋婷如何以「撤案」做條件,利誘筆者認罪結案,在筆者不願意配合認罪結案後,法官賴淑敏竟失控對筆者大聲咆嘯的全部過程,當然少不了絕對是以「刑期」作威脅!但是這些過程筆錄中有記載嗎?當然是「沒有」,刑警、檢察官都能製作假筆錄了,當然法官也不例外!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賴淑敏製作了一個簡單、過程平和的假筆錄,就這樣,刑警的違法不見了!檢察官的不法也消失了!當然,法官犯法也不會被發現囉!
各位讀者一定會想:那上訴呢?臺灣高等法院的法官溫耀源、許增男、王敏慧,臺灣最高法院的法官邵燕玲、李伯道、孫增同、李英勇、施俊堯,對於整件盡是刑警、檢察官、法官的違法事證的案件,不但無法替筆者還原事實、釐清真相,反而延續一審判決,要筆者入監服刑,寧願眼睜睜、昧著良心的錯殺被告(即筆者),也不讓刑警、檢察官、法官的違法事證曝光。
三審定讞後,筆者終於見識到了臺灣司法的黑暗,何止只是不公平、不公正,各承審法官竟然面對刑警、檢察官的聯手串證視而不見,進而包庇不法,法官自己都犯法了,還以法官的職權判定筆者的罪刑,妄想筆者入監執行以後,所有司法人員的不法罪證,就可以跟著石沉大海!
上述11位法官顯然是錯估了筆者,筆者三審定讞後,自知循法律途徑絕無機會返還事實的真相,於是將刑警、檢察官、法官的違法事證,檢舉到新竹市警局、警政署、內政部、法務部、司法院、監察院、新竹市政府、甚至到總統府,筆者都不錯過!但是,更讓人失望的是,每一個上級單位或是主管機關不但包庇不法,面對鐵證如山的證據;竟然能夠睜眼說瞎話,說他們單位內人員沒有違法事證。這些單位如此回覆還不打緊,最誇張的是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該單位是直接「吃案」,根本不回覆,任憑筆者告發至監察院、法務部、高法院檢察署,發文發到滿天飛,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依就是老神在在,每天開門做他的生意,說不理就是不理,說不回覆就是不回覆!
事情至此,筆者終於見識到臺灣司法的重重黑幕和司法主管機關的黑箱作業,這下怎麼辦呢?再告啊!往哪裡告?臺灣司法既然是如此的無藥可救,那就告上「國際刑事法庭」吧!雖然這是一件小小的偽造文書案件,卻把臺灣司法多年來的沉痾弊病一次浮出檯面,再加上筆者心中最深沉的痛…,不告上「國際刑事法庭」行嗎?臺灣司法已經無藥可救了,那就交給「國際刑事法庭」來審判吧!那就讓臺灣司法來當一次被告吧!
筆者已經將臺灣司法無可救藥的沉痾弊病告上「國際刑事法庭」了,總統府、司法院還在妄想粉飾太平,竟以筆者個人陳情事件草草結案了事,既然馬總統、賴院長都能放任各參草率看待這個案件,那就讓他們這些高高在上的「王子」,自己去面對即將面臨的風暴吧!
上述的各位違法的司法人員和違法的司法主管機關的諸位首長:只要筆者韓玉潔一天不死,筆者必定會持續發聲,為臺灣司法記錄歷史,直至臺灣司法黑幕被揭發之日為止!筆者在此更呼籲全國同胞,舉凡受到臺灣司法迫害的同胞們,全部都要站起來!我們要先自救,才救得了臺灣的司法!不要等什麼建國百年大赦、特赦,還是減刑,這些都不能根本解決臺灣司法持續加諸在臺灣人民身上的迫害!臺灣司法對臺灣人民的迫害,絕對要靠臺灣人民一起同聲討伐。
各位讀者,請大家密切關注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如何偵辦這17位被告的刑警(4員)、檢察官(2員)、法官(11人)?【案號:99年度他字第5733號偽造文書案件,承辦股別:日股】,再看看「國際刑事法庭」如何審理臺灣司法的沉痾弊病?天眼日報動用所有資源並將結合國內外各媒體,持續做追蹤報導。
[本文作者為天眼日報桃園分社社長韓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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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一件偽造文書案件,告上國際刑事法庭!
司法黑幕大揭密
第一單元: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二位檢察官涉嫌不法
第二單元:新竹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四位員警涉嫌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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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10.11.14

黃招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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