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稅局硬給馬政府穿國王的新衣 中區局長鄭義和會說實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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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言/台中報導

  「國王的新衣」是眾人耳熟能詳的故事,當國王召喚眾臣來,問這件新衣服好不好看?臣子們同聲讚美:「好高貴的衣服,陛下您穿起來真是合適。」國王穿著新衣,得意洋洋的到街上遊行,心想:「我這件衣服是給聰明人看的,不聰明的人就看不見,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得見……」其實每個人所看見的,是一個脫得光光,只剩下一條內褲的國王。但是沒有人敢說出來,因為誰也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個笨蛋。突然,一個小男孩從人群中跑出來,指著國王哈哈大笑說:「哈哈哈!國王沒穿衣服,羞羞臉!」人們聽到小男孩的笑聲,忍不住也跟著笑成一團。本來大家都擔心小男孩會不會被國王處死。沒想到,國王誇讚他:「你是個誠實的孩子,全國只有你對我說實話!」國王經過這次教訓後,決心做個勤政愛民的國王,不再愛穿漂亮的新衣。

  
  去年,馬英九總統批准國際人權兩公約,為宣示對兩公約的重視,特別在世界人權日前夕宣布「兩公約施行法」正式施行,表達貫徹保障人權政策的決心。今年國慶日,馬總統再次強調持續推動司法改革與稅制改革,日前更宣布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將於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當天開始運作,企盼跟上世界潮流,與國際人權接軌。在迎接建國百年,慶祝民主共和老店百歲生日之時,財政部送了件『國王的新衣』當賀禮,卻冷不防的讓馬政府的「人權治國」主張,成了光溜溜、只穿條內褲的羞羞臉國王。
  
  話說財政部那件國王的新衣,部長李述德一面高喊課稅要達到「人民繳稅心甘情願、政府課稅心安理得!」又說,政府的存在目的是為了體察社會脈動,進而解決民眾問題。然經媒體不斷披露,稅捐機關人為錯課稅捐的案例多到爆!據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公布稅務案件統計數字爆料,中區國稅局處理100件人民稅務事件中,就有將近18件是「有問題」,被批有夠扯!副總統蕭萬長下鄉,企業爆料國稅局每年抽愛心捐,不繳就查帳,企業主抱怨,國稅局是調高所得標準,等於變相補稅,已經快活不下去!!立法院國事會議,立委賴士葆直指李述德,「民主社會應是以民為本,但財政部卻是民怨之首!」又斥責財政部「稅務的訴願救濟案件居全國行政機關之冠,也是人民跟政府打官司最多的單位。」憲法保障人民最基本的財產權與生存權,遭國稅局不肖稅官?皮啃骨一點都不留『坑稅』太惡質!不可思議的是,據報導,財政部認為其主管法令及行政措施「全部符合兩公約精神」?!財政部硬是給馬總統穿上國王的新衣!
  
  人權律師蔡富強本身是太極門冤案的義務辯護律師表示,稅捐機關代表政府,政府課稅行政不應出錯,但是中區國稅局這種稅務行政的錯誤率卻是高得離譜!且今年法務部公布,全台共有420萬件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龐大驚人的數字背後隱藏動搖國家根本的危機。蔡富強說,太極門是名門正派,師徒十幾年來飽受國稅局違法濫權課稅重罰,長期擺盪在行政救濟輪迴折磨、苦於累訟、疲於奔命。他指出,中區國稅局強徵民產、欠錢不還,竟還違法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太極門道館,實在是吃人夠夠!蔡富強直指,中區國稅局長鄭義和涉及未利益迴避、球員兼裁判,侵害人民訴願權;違法徵收,欠錢不還,強奪民產,觸犯刑法第129條抑留剋扣罪;違反誠信原則,未依法撤回強制執行,欺騙人民,藐視國會,強徵民產;違反納稅人權利保護專章第11-7條規定,拒不回覆人民之陳情。
  
  蔡富強表示,太極門從沒有出租苗栗道館及樹林道館,但是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及北區國稅局台北縣分局,未經實質調查就違法、不實核定84年度之租賃所得,違法課徵掌門人稅款。太極門掌門人提出復查、訴願,北區國稅局台北縣分局於查明實情後即註銷樹林道館的租賃所得,而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卻仍不實違法核定租賃所得。蔡富強痛斥中區國稅局違法徵收,侵害人權,更造成「一國兩制」亂象,分明是賞了強調依法行政、人權治國的馬政府二個大耳光!
  
  此租賃所得案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於93年判決撤銷確定,依稅捐稽徵法第38條第2項規定,中區國稅局即應將違法徵收的稅款加計利息主動退還掌門人。蔡富強指摘鄭義和局長非法拒不退還,還叫人民在耗費六年打贏行政訴訟後還要再重提訴願,踐踏行政法院判決,嚴重浪費公帑及行政資源。其下屬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還公開嗆聲「法院判的不算數啦!」蔡富強表示,鄭義和放任下屬藐視司法判決,且故意不退還違法徵收的稅款和利息,已經觸犯刑法第129條抑留剋扣罪。
  
  立委康世儒於今(99)年6月17日在立法院針對太極門稅務冤案召開「保護租稅人權 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中區國稅局前副局長蕭樹村代表鄭義和局長與會。當天在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及副局長蕭樹村的同意下作成決議,由中區國稅局在6月底前撤回強制執行,但中區國稅局不但未依決議結論撤回執行,甚至還與新竹執行處聯手查封掌門人土地,侵害人民財產權益。蔡富強表示,鄭義和明知稅單自始無效卻仍違法拒絕撤回執行,強取民產,藐視立法委員職權及公聽會決議,更違反行政程序法第8條誠信原則。康世儒在公聽會上無奈諷刺,「從來都不知道,原來中華民國最高的政府機關,不是總統府,而是國稅局!」
  
  蔡富強說弟子出自於感恩的敬師禮卻被國稅局誣指為補習班學費,為此師父師母的財產,包括師母當年的嫁妝,一毛不留的被國稅局非法禁止處分長達十幾年。身為太極門弟子,蔡富強說難道師父一生為傳承與弘揚中華國粹文化而努力不懈、不眠不休,是做錯了嗎?師父引導弟子修養心性、圓滿人生,降低犯罪率、減少健保費支出,是做錯了嗎?馬英九總統也說,看到太極門,就看到活力,看到溫馨,看到愛……我們非常敬佩洪道子博士,這種悲天憫人的情懷,也希望在全世界各地,太極門都能夠秉持這一個原則,讓台灣站出去,讓世界走進來。難道這些話都是騙人的嗎?蔡富強滿腹冤屈,心中有苦說不出、冤抑難申啊!
  
  根據民法第406條之明文規定,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彼此都認同是贈與「贈與」行為就成立,任何第三人都沒有權力改變或認定。蔡富強指出,鄭義和在99年2月接任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局長,太極門弟子去函三千多次詢問,除了再次表示贈與敬師禮之真意,並詢問是否把敬師禮列為贈與,鄭義和竟然沒有依法明確回復,且無視太極門弟子都是贈與行為的當事人,竟然違法宣稱太極門弟子不是當事人,更表示以後都不再處理相同的陳情,嚴重違反稅捐稽徵法納稅人權利保護專章第11-7條之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應設置適當場所,聆聽陳情或解答納稅義務人問題。」以受理有關稅務案件之陳情,以維護納稅人權益。蔡富強怒斥鄭義和不尊重人民的態度,根本就是把良法變惡法的兇手!且罔顧人民知的權利,造成人民與國家的對立,嚴重破壞人民對國家的信賴。
  
  蔡富強擔任義務辯護十幾年過程,心痛的表示,太極門案被監察院認定為重大人權保障案件,太極門案凸顯出國家司法體系、稅務行政機關,根本沒有程序正義,人權毫無保障可言。蔡富強指出,中區國稅局長鄭義和於其就任局長之前,即為訴願委員,自90年起即參與作成太極門稅務案件之訴願審議,曾二次駁回80-85年度綜所稅的訴願,其中93年2月3日之訴願決定卻採信中區國稅局不實登載函查表稱贈與敬師禮者僅5人的謊言,駁回掌門人的訴願。事實上,國稅局自行設計、抽樣發出函查表,206名接獲函查的太極門弟子,均回函明確表示敬師禮為贈與,無人稱是補習班學費,但中區國稅局卻偽造文書、隱匿證據,不實登載函查表稱贈與敬師禮者僅5人,甚至引用廢棄判例,欺騙法官,造成法官做出81年度綜所稅枉法判決,因而再衍生違法強制執行。蔡富強難掩心中悲憤,官官相護何時了,人民痛苦誰知曉?
  
  蔡富強表示,曾接受國稅局函查調查的太極門弟子已數百次發函鄭義和,詢問所稱之5人贈與為哪5人?但鄭義和從未依法回答。如今鄭義和擔任中區國稅局局長,他會拿出良心,依據事實做出正確的決定嗎?
  
  中華人權協會賦稅委員會林天財律師曾表示,日後台灣的稅制如有改變,是因為太極門師徒的堅持。蔡富強認為堅持對的路不好走,回首來時路心酸不已,然而慶幸一路上,因恩師引導弟子堅持是非分明、陰陽分清,做對的事,得起自己、對得起歷代祖先與後代子孫,更要對得起社會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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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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