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朱水文
70年的時間有多長?
蔡瑞月舞蹈社坐落在中山北路巷內,典藏70年蔡瑞月創作、個人生命史,交織台灣舞蹈史的舞蹈社,以其豐厚原貌,豪不變質的永存,無法抹滅的歷史,台灣舞蹈史定錨的場所精神。卻面臨三年一簽的命運,即將於2024年6月要再度與台北市政府簽約,文資法的引用能保持舞蹈社繼續在原址永續經營?
2023年12月3日(日)下午,由周馥儀引言,播放陳麗貴導演紀錄片「月舞玫瑰」部分片段,發表「浴火玫瑰」新,以及演出蔡瑞月的舞碼印度之舞,魁儡部分橋段,找來詩人李敏勇,中研院副研究員吳叡人、雲科大副教授蘇明修、舞蹈家詹天甄發表與談
也將探討<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第4項[公有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管理機關,得優先與擁有該定著空間、建造物相關歷史、事件、人物相關文物之公、私法人相互無償、平等簽約合作,以該公有空間、建造物辦理與其相關歷史、事件、人物之保存、教育、展覽、經營管理等相關紀念事業。]此法條攸關蔡瑞月舞社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與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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