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公民監督國會的校園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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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弘儒 (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LLM博士進修中)

一、網路科技與權力監督的結合

立法院自2009年開始設置立法院隨選視訊系統(簡稱IVOD),定期將立法院各委員會以及院會之議事進行狀況透過網路而傳達出去,此種方式不僅有助於公民理解立法院的運作實況,避免因主流媒體之偏好而過度報導與議事無關之立院八卦新聞。除了避免主流媒體塑造出立法院之刻板印象外,IVOD對於權力運作亦有更好的監督功能,藉由著即時的質詢轉播或非即時的回顧觀看,各個立法委員的質詢準備、內容與官員之應答皆公開在可使用網絡的公民眼中。由於這種新的技術仍有賴於公民主動參與,因此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便與學界配合,希望藉由著公督盟與學界之配合,推廣IVOD的普及程度。

IVOD揭露立法實相

筆者擔任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時,開有「法律與生活」與「法學緒論」等課程,教授學生為非法律系學生,在與公督盟執行長商討後,遂建立為期近一個月的國會監督課程,並讓學生實際觀看、撰寫個人監督報告,並進行團體報告心得分享。在經過一個多月的整理與反省中,筆者發現,此種社會運動團體與學界之配合,有助於誘發學生對於政治事務的關心,培養學生的自我責任心;更重要的是,經過學生問卷與報告之反饋之後,發現IVOD的觀看改變了學生對於立法院的刻板印象,透過實際觀看未經剪接的議事質詢,學生可以發現某種立法實相(legislative reality)。學生仍認為理性問政與切中議題的質詢仍存在於立法院的議事程序之中。

由於立法院IVOD的制度仍在起步階段,不論是在監督機制的技術問題或是理論反省然有待我們更深入的探討。例如,IVOD的硬體設計機制、質詢影片的主題、質詢委員、更便利化的資料庫設置與資料搜索系統等等,這些可能被視為技術上問題,但卻是做為廣泛公民參與的基本前提。除了監督機制的技術問題外,從法政哲學的層面思考IVOD對於我國憲政民主的影響也是一個有待探討的領域。 當近代民主意義從統治與被統治者的同一逐漸轉為個體的自我實現之後,這種民主概念觀不以權力支配為重點,而是以個體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以及個體政治價值之建立為關懷重心。公共事務之參與有賴於公民可以實質地影響政治事務,而IVOD或可補足或是增強此一側面,當然這需要更理論性思考以及實證性研究的進一步探討,在此筆者僅提出一個具有思考潛能的發展課題。

由於本文是篇介紹性文章,主要目的是將筆者所構想的基本教案一般化,此處的一般化希望可以提供其他IVOD校園推廣的一種基本架構,讓教育工作者或許可以採用一部分或是進行更完善的修正。因此,本文以下,將說明兩個重點:第一、說明教案設計內容與理念,做為推廣IVOD校園實踐的雛形;第二、說明本次教案執行過程中學生的意見彙整以及可進一步發展的方向。

更多內容: 【雙週刊第116期】大學參與評鑑立委專輯

二、IVOD校園實踐的教案設計

教案設計理念與規劃方式

筆者的課程為「法律與生活」(Law and Life),該課程為法學知識的通識課程。由於,多數法學知識的傳授是以「局內人」(insider)為主的技術訓練(註三),然而此部分的知識傳授與通識課程之目的有別,因此筆者擴大將生活領域區分為:憲政、勞動、消費、親密關係等各領域做為法律知識之介紹,而IVOD之介紹則落在憲政與生活的課程安排之中。

將IVOD引入課程中有幾個基本目的:第一、協助學生建立IVOD的技術使用能力。第二、協助學生認識公民監督國會的重要性。第三、引導學生構思公共價值判斷標準。第四、協助學生建立起與他人之交流與反省,重新確立自身判斷的合理性基礎。

首先,在學生技術能力使用之建立上,此為首要條件。因為,唯有使用者對於IVOD能夠進行「查詢」、「觀看」與「評斷」等能力,IVOD評鑑的主體適格始能建立。

其次,在協助學生認識公民監督國會之重要性上,本教案分為兩個部分。先由老師介紹憲政主義的兩個基本理念:基本權利保障與權力分立,並且說明在法治國原則(rule of law)下,法律的重要性與侷限。其次,在台灣實踐部分,邀請公督盟理事長至課堂演講,讓學生理解「立法權力運作的現實面」、「監督國會的重要性」以及「國會監督與公民自我實現的重要意義」。

再者,在引導學生構思公共價值判斷標準的目的上,一方面讓學生學習公督盟既有的評鑑標準以及內容;另一方面,老師在教學內容上深化憲政主義的內容,並且協助學生閱讀知識份子公共性等文章(註四)。筆者發現,雖然對於大一學生文章之閱讀可能有點困難,然而只要學生能夠掌握關鍵概念,並且產生問題意識,學生便有其能力將關鍵概念做基本理解,而透過學生的監督報告內容可以發現學生運用關鍵概念的可能性。 最後,由於學生在觀賞完IVOD之後所撰寫的評鑑報告屬於個人判斷部分。因此為了協助學生反省自身的價值判斷與建立起公民監督的連結關係,因此本教案再要求學生完成個人評鑑報告後,選擇相同委員會之學生必須在完成一份小組報告。此小組報告由筆者設計基本綱要,企圖讓學生再對於各個立法委員的評鑑外,將視野提升至對於委員會以及整個IVOD的反思與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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