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法制組已打臉台文系主任仍蠻橫硬幹
自從成大台文系簡姓副教授被系上學生舉發性騷擾學生後,系主任劉南芳就涉嫌以各種手段打壓她懷疑去舉發事件的學生及老師。劉主任繼濫權打壓「所學會」後又霸凌系上老師,橫柴giâ入灶。
劉主任涉嫌於10月4日突然要系辦公室發email召開課程委員會的通訊會議(用email),並限10月11日會議截止。課程委員蔣為文教授第一時間對此通訊會議的程序有質疑,並提出相關問題。然而,劉南芳系主任卻故意迴避不回答。10月11日一到,劉主任就下令系辦公室直接做會議紀錄,把三個提案全數通過。當時蔣為文教授提問的問題如下:
**********以下為引文****************
1. 這學期是誰擔任課程委員會的召集人?
2. 這次課程會議改通訊會議是系主任決定還是課程委員會召集人決定?
3. 開學已經一個月,為何課程會議拖到現在才突然開會?
4. 請問劉南芳主任,您是忘了打字的技巧還是手指受傷?為何都不能親自回覆會議代表的疑問?
5. 學生代表已有系學會會長袁X芸、所學會會長劉X仁出席,為何還有譚X立出席?
譚X立算"系辦值班工讀生"還是"旁聽"? 劉南方系主任有權指定特定對象出席課程會議嗎?
系辦值班工讀生是由系主任發薪水,適合由系主任指定出席嗎?
若是旁聽,為何只允許領系主任薪水的工讀生旁聽?
我提附帶決議:(若通過此三案,要附加決議如下)
譴責劉南芳系主任濫權、行政怠惰及藐視會議代表。
**********以上為引文****************
後來,蔣為文教授向學校法制組反映該課程會議不合法。經學校法制組糾正後,會議召集人承認該次會議無效。蔣教授表示,原本以為課程會議會改為常態的實體會議,沒想到系辦公室於10月18日由吳毓琪署名 “課程委員召集人” 故技重施再度寄出課程會議的 “通訊會議” 通知(如下圖片)。這次通訊會議通知引發多位老師及學生代表表示反對的聲音。其爭議點主要摘錄於下:
**********以下為蔣為文發言****************
學校法治組已經說上次通訊會議不符程序、故無效。
我不曉得為什麼召集人堅持要email通訊會議?現在並無疫情,也沒有時間緊迫問題(因不管甚麼開會方式,都來不及送院課程)。為何不能照常態召開實體會議?
**********以上為蔣為文發言****************
**********以下為學生代表劉立仁發言****************
針對這樣的開會形式以及議程內容,學生代表想就幾個方面提出詢問。
第一、整個Email往返的過程中,學生只看到蔣老師就會議形式提出回覆(包含我共2人)。但是在召集人吳老師的信件中卻告訴我們 : 「有四位同意」
我想就這樣不透明的方式提出疑問 : 既然想要做成所謂的"通訊會議",是否每一位老師及委員的發言回覆內容,所有與會者應該都有權知道。
這樣每一個人才會清楚其他委員或哪個委員的想法是甚麼。會議應該不是每個人都在跟主席說悄悄話才是。如果作為學生代表出席開會,
但是根本不清楚,在這個會議中,哪位老師、委員就哪些議案表達了甚麼內容,恐怕也會讓立仁很難跟其他同學交代。如果發表想法和意見,
應該回覆所有人,將來大家就會議內容有爭議時,彼此都好有個依據。
第二、學生對於學校的開課規定不太清楚,所以想要請問。根據主席報告的第二點,看起來依據111-2第2次的課程會議決議,吳毓琪老師應該要在112-2
開碩專合博的課程,而且看起來碩專班課程已經在開課不足的狀況下,理應考量碩專班學生的權益,以原定開設課程為優先。
但或許老師有甚麼原因是學生不知道的,想請問老師是根據學校的甚麼規定,取消了這門應該要開的課程,如果之前開課是透過會議決議,
現在要取消開課可以用「主席報告」的形式就直接取消嗎? 因為這事關研究生的受教權益,請恕學生直接這樣提問。
或者有其他老師可以幫忙解答。
第三、本次議程的2、3案都是因為吳老師取消了原本應該在碩專班開的課,才又需要討論的議案。這樣的課程看起來當然是對大學部的學生非常有幫助,
但在邏輯上,是因為吳老師取消了應該在碩專班開的課程,然後才又再請課程委員會的老師、委員們幫忙集思廣益來解決因為吳老師而造成的問題。
事實上,在議案的討論,也無關乎要解決碩專班需要課程的議題。學生期待的是,請老師、委員們重視研究所學生的權益,期待開會是解決我們所遇問題,
而不是讓課程狀況更雪上加霜。
第四、這一點是我自己個人的小疑問,由於我跟林佩蓉老師是熟識,我想基於保護她的立場,想請問我們老師、委員們的意見。作為課程委員會的校外代表,
職責是課程相關之規劃、評估及審核事宜。如果議案要審核的內容跟她的權益是有相關的,這樣會不會對校外代表造成困擾呢 ? 當然如果過去都是這樣
在辦理,或許就不成問題。
許多不懂的地方,還望老師、委員們幫忙解答^^
當然,如果可以有機會面對面開會跟老師、委員們請益,
而不只是透過冷冰冰的文字在傳達想法,相信應該也會更有幫助。
**********以上為學生代表劉立仁發言****************
**********以下為蔣為文發言****************
這次的案由裡面有牽涉到"利益迴避原則"。三案其中有二案與課程會議召集人有關,如何在通訊會議裡執行"利益迴避原則"?
此外,如學生代表指出,原本碩專班的開課規劃被犧牲! 請問課程會議召集人及系主任,如何彌補碩專班學生的權益? 他們繳的學費大約是一般生的三倍;他們對台文系的管理費收入有很大貢獻!
十幾年前創立碩專班的計畫書是由我草擬。當時我們透過各方力量向杜正勝部長遊說爭取到教育部給我們額外三名專任師資。<=因為教育部有給我們師資,才不准我們停辦碩專班!
如果以每位師資每學期開設三門課,基本上每學期可支援碩專班開九門課。結果你們現在落跑不負責任,連一學期三門課都不願支援。請問這是負責任的作法嗎?這是課程會議召集人及系主任該有的作法嗎?
**********以上為蔣為文發言****************
**********以下為陳慕真發言****************
學生的權益應該是我們最應優先處理的。
這次課程會議附上的議程,在報告事項的第2點:
「.....碩專班學生於112學年第2學期將面臨無選修課可供研究生選課的狀況,懇請各位委員惠賜意見,以化解這課程問題。」
由於這攸關碩專班學生下學期將無選修課可選的問題,我建議應該要成為一個議案,或在臨時動議提案,才能具體討論要怎麼解決。
所學會代表立仁會長在信中提出的許多問題,包括毓琪老師取消碩專班開課的規劃,應該很多老師也不知道原因,因此想請毓琪老師在會議上跟大家說明一下。謝謝。
此外,立仁提問的,此次議案與課程委員會的校外代表有關,如何不對校外代表造成困擾?
以及蔣老師提問的,議案牽涉到「利益迴避原則」,應該如何處理?也煩請召集人吳毓琪老師說明,協助大家了解。
由於此次課程會議有許多需討論、釐清的地方,建議仍應召開實體會議,讓委員們比較能直接充分討論。
這個禮拜二(10/17)中午,系上也才剛開過1121-1「總務委員會議實體會議」(由李承機老師擔任召集人),大家都很踴躍出席。
建議課程會議也能以實體的方式召開,謝謝。
**********以上為陳慕真發言****************
**********以下為吳毓琪發言****************
先就回覆意見, 說明如下。
今天下午15:00投票截止,籲請尚未表述是否同意本次課程會議用通訊方式的委員,請回覆您的意見。
一.尊重每位委員的表述方式,有人選擇說明,有人選擇謹言,本次會議是討論第一至三個議案,是否使用通訊會議?
二.至於蔣為文委員與劉立仁會長意見表述, 是關係"報告事項二",將另行召開會議討論。
三.本人在本次會議議案裡第二. 三案有提案,會待各委員確認召開方式後,利益迴避,謝謝陳慕真委員的提醒,本人知如何處事。
**********以上為吳毓琪發言****************
**********以下為楊芳枝發言****************
贊成慕真與立仁的看法。
**********以上為楊芳枝發言****************
**********以下為蔣為文發言****************
吳主席的程序有問題!
通訊會議通常是在討論沒爭議的議題。台文系以往的傳統也都是遇到有爭議的案件時都召開實體會議。但這次議案很明顯有爭議,且吳主席為利益關係人,卻仍又由吳主席決定討論程序。這明顯是違法、濫權、不知利益迴避的蠻橫做法!請問這是吳主席的自我意見還是劉南芳主任建議的作法?
**********以上為蔣為文發言****************
**********以下為吳毓琪發言****************
我們目前還在調查中,並不是決定!還沒到決定程序結果的時刻。
第二案是本人的新課程,第三案是系辦發信申請總體實作計畫, 本人有參與申請, 但截止日期前只有我一人申請。這門新課是承續台灣文學綜觀轉為選修, 甚至未來停開,再提供給台文系同學們選擇的實習課程,總體實作計畫是以往業師教學計畫的轉型,提供給系上所有老師提出申請, 並沒有獨厚我本人,只是剛好本人一人提出申請,並未有其他老師提出申請。
行政程序的問題,經調查結果出來, 會再通知各位委員,如還是需進一步調查, 也會告知各位委員參與意見表示。
目前這課程委員會三項議案已因行政程序來不及今天院課程實體會議討論,如果再耽誤,未趕上院課程的通訊會議,將影響本系教師權益。
**********以上為吳毓琪發言****************
**********以下為蔣為文發言****************
吳主席及劉主任
你們不遵守民主法治精神,隨便變更開課規劃,犧牲碩專班學生權益,犧牲其他老師權益來幫你們補開碩專班課程,這合理嗎?
**********以上為蔣為文發言****************
**********以下為吳毓琪發言****************
蔣委員:
請您看過我今天上午的信件內容。
碩專班下學期課程沒有選修課,是我寄出本次課程委員會議案時, 特別提出"報告事項"的,怎麼會不關心碩專生的權益呢?如果不關心,我不會特別提出。所以,這次課程委員會的三個有時效性的先行議案討論,後面還有行政程序需完成。
碩專班下學期課程會議, 將再另行的課程委員會,這是我上午信件提到的。
劉會長:
謝謝您來信諸多提問!
請問您,您也貴為牧師, 當您的會友還沒有將事情了解清楚前, 就先行質疑您的做法,您會如何回應?或者,遇到這情況您的想法是什麼?這類型的會友, 您會如何教導他?
本人也想聽聽您的聲音!
**********以上為吳毓琪發言****************
**********以下為蔣為文發言****************
請問吳主席,
學生代表做什麼行業,如何處理他們內部事務是他們的私事,和這個課程會議有何關係?請你就事論事,回答“通訊會議如何執行利益迴避原則”好嗎?如果通訊會議無法避免利益迴避原則,為何不敢開實體會議?
**********以上為蔣為文發言****************
**********以下為吳毓琪發言****************
蔣委員:
這個問題應該是為人處事的原則,如同"利益迴避"也是處事原則。
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就先把事情了解清楚再發言,這應該是普遍的原則。
還是有請劉牧師回覆。
謝謝兩位!
**********以上為吳毓琪發言****************
**********以下為蔣為文發言****************
請吳主席遵守會議規範! 這是討論課程會議,不是你在講授道德教育的課程!
**********以上為蔣為文發言****************
據了解,該通訊會議仍爭議中。記者將持續報導後續發展,看橫柴是否會被送入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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