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器怠惰導致無辜百姓受罰超過1,600萬 政府無能莫此為甚
「菸害防制法」修法迄今超過半年,全面禁止電子煙並納管加熱菸等指定菸品,卻因國健署消極怠惰,導致民眾權益受損,無辜民眾只知道修法通過,卻不知道加熱菸品審查卡關,導致數百民眾受罰,累計金額超過1,600萬元。
衛福部國健署27日表示,截至8月底,已監測、稽查1.3萬家件次,疑似違法件數共2,413件、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106件,目前已完成行政程序並開立處分書共237件,裁罰金額為1,647萬元。探究罰款原因,係因為國健署對相關審查的延遲,使得不明就裡民眾因使用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加熱菸而遭受2,000至20,000元不等的罰款。
有民眾表示,法案通過後,國健署加熱菸審查進度讓人感到困惑。法規通過已超過半年,迄今沒有任何一家加熱菸品業者通過審查,政府應致力於提高其運作效能,確保法律和相關配套措施能夠盡速實施,讓廠商以及消費者能夠清楚地理解和遵守遊戲規則。
相較於審查的緩慢,國建署及地方政府對民眾開罰的速度與金額則是快速的讓人乍舌,半年來監測、稽查1.3萬家件次,完成行政程序並開立處分書共237件,裁罰金額為1,647萬元。民眾抱怨,不說還以為國健署把民眾當成提款機,政府再缺錢也不該這個樣子割韭菜。
賴清德副總統也曾經說過,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服務人民、安定社會、建設國家」,行政罰之目的,主要係藉處罰之手段來促使行政目的之達成,以維護社會生活秩序,換言之,處罰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對民眾來說,怎麼樣也想不到,一個已經實施半年的法案,居然會因為國健署的不作為而導致自己受到裁罰,主管機關專長不是審查而是開罰,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笑掉國人大牙。
總之,國健署對於加熱菸審查延遲和對使用者實施罰款的行為,不僅損害了公眾對政府的信任,還給予了人們合理懷疑政府是否以公平和透明的方式行事的理由。呼籲政府應該儘快解決這一問題,以確保公眾權益得到充分的保護,也讓國人而不再政府被視為可無限收割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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