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領公帑,專職包庇圖利及欺侮民眾案例】
【保險】富邦人壽侵占理賠,金管會不追究不檢討不研議,逕自將案件洩密給業者,欲以私了個案處理。
富邦人壽未給付在世時之理賠款,未盡責協助兌現,也未依法上繳國庫
被保險人之理賠款申請時尚在世,只因未受教育過,沒有存摺,因此支票無法兌現,當時筆者為投保人,多次與富邦聯繫,全都不處理,時至今日款項不明。
富邦人壽對解約送出,尚未審驗查核前,被保險人就往生,富邦完全無視文件和程序的不完備,拒絕理賠身故理賠款
本案被保險人保單,不僅在世理賠款項未給付被保險當事人外,在被保險人當事人往生前三日,筆者要求壽險業者到府服務也被拒,筆者憤而下載解約文件填寫,逕自交由富邦土城中華路分公司代轉解約,殊不知,尚未核實解約文件(沒有審驗及查證)之前,被保險當事人就往生了,此時往生的被保險當事人保單,居然被視為合法解約保單,因此沒有獲得合法的身故理賠金,對於不完備的解約程序,富邦人壽完全不進行保障被保險人權益的查察程序,放任不合法的解約程序侵害保戶權益的情事。筆者為母親(被保險人)買了超過20年的保單,原本是為被保險人買個保障,殊不知,沒買到保障,倒是「買個心酸」,自始至終沒有業務服務的保單就是一個賠錢保險商品!
保險公司不僅侵占理賠款未上繳國庫,也拒絕身故理賠款,金管會全都不作為,放任業者恣意妄為,金管會對保險業者無疑就是門神身分,並非人民保險權益保障的守護機關
筆者母親之保險理賠問題,相信應該非是個案。業者涉及違反保險誠信及倫理和內稽控不實,不理解金管會為何不處理?
內政部2018.08.31公告『來不及說出來的愛 保險理賠不錯失 內政部:戶所2年來協助亡者家屬通報清查人身保險 推估理賠約800億元』
內政部「一站式便民服務」,並無法管控壽險業者「不理賠」行為,現行壽險業者皆以「吸金不付利息也不提供服務」的態度,即便保險相關理賠亦採「不申請不理賠」「申請不兌現不支付」原則。
行政程序法170、保險法形同廢法
國家體制設置很多虛組織機關,養了一大群「無法為全民權益確保的單位暨人員」。
本案涉及就是「理賠侵占」,何以洩密給富邦業者,又何以拖拖拉拉 數月不處理呢?富邦人壽不僅違反保險法的「保險倫理」還涉及「帳務不清、內稽內控疏失、理賠款未掛應付未付、未積極妥適處裡」等問題,在在都應按保險法罰則裁罰。然而,金管會一直以來都是保險業者的看門狗,漠視行政程序該有之公務裁量,全力洩密包庇違法的保險業者的違法行為。
金管會的公文沒有承辦機關單位和承辦人姓名,筆者撥電話詢問,沒有一個接聽者敢說出自己的單位和姓名,如此種種的作為才縱容恣意妄為的公務不作為。
金管會無視本案被保險人理賠款之時間序,當時被保險人在世,即便現在已離世,金管會僅以繼承問題來當個案處理, 漠視「理賠侵占」涉及內稽內控管理及保險倫理疏失等侵害保險相關當事人權益,金管會的這種公務態度,真令人無語了!
終身壽險保單全是賠錢貨
筆者目前在富邦人壽有三個終身壽險保單,南山人壽也有三個終身壽險保單,中國人壽也有二個終身壽險保單,這些終身壽險保單全都超過20-30多年,現今結算下來,終身壽險保單全是賠錢貨。若當時買房子,肯定早已成了億萬富翁了!
為家人買終身壽險保單,要小心無良壽險從業者不說的稅務問題
1、投保人債務問題,投保人為被保險人所買保單,會被強制償付。
2、投保人先死亡,投保人為被保險人所買保單,會被視為投保人遺產。
3、投保人轉移保單給被保險人,會被視為投保人贈與之保單,投保人需先辦理贈與申報。然而,有一個非常不合理的轉移審驗程序,那就是國稅局核發的贈與文件,不被保險業者同意,業者會以極為刁難的做法,要求投保人暨被保險人必須提供非常多的資料,才能將保單移轉被保險人,簡單說「國稅局贈與申報核發之證明不被保險業者認同是合法文件」。尤其是,中國人壽不僅業務從業員不願到府服務,更是不願辦理轉移保單,此刁蠻傲慢的保險公司,金管會也不管!
明揚災害富邦產占逾六成
富邦產險理賠明揚款項的來源,除了扣除再保險理賠部分外,富邦集團還得拿出不少理賠金吧!簡直又脫了一層厚皮了吧。
保險業者拒付理賠惡跡刊載文章
保險公司侵吞「被保險人身故理賠金」。另,南山人壽拒付理賠至今已處裡數月還沒回應,繼續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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