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課稅自我認定 罔顧人民財產
正修科大教育勞務稅案,從遭人檢舉,國稅局以惡意逃漏稅追討罰鍰,引出稅捐單位對民眾所得性質認定不同的問題。以此案來說,教育部的產學合作計畫辦法規定是免稅的,正修科大不是個案,傳財政部將以教育部的辦法為主。
政府不同單位認定,常影響課稅依據。以太極門稅案來說,是隸屬內政部的中華武術協會、中華氣功協會、台北市國術會,武術協會理事長黃鯤忠明白指出,中華民國武術界從無因弟子贈與師父而課稅的;主管補習班的教育部也分別於88年、89年明文指出,太極門的的確確不是補習班;司法院最高法院也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弟子贈與師父敬師禮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並非營利販售。國稅局竟自我認定為補習班,開出天價稅單及罰鍰,監察院更於98年9月2日詳列國稅局七項重大違法,國稅局至今仍違法開出121張違法稅單、57罰!而太極門案件也不是個案,全臺有420萬欠稅欠費代執行案件,這其中有多少是不法、不實稅單?!
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大調查結果,稅務機關任意曲解人民所得性質,居稅務十大民怨第一名,國稅局凌駕五院、總統,自己說了算,侵民擾民,人民毫無招架之力,罔顧人民生命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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