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羅淑蕾批保護恐龍法官等於傷害人民權利 呼籲通過法官與檢察官法救眾生 符合人民期待

文字-A A +A

        二次金改案一審扁家全部無罪,再度引發各界熱烈討論法官及司改議題。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宣布,會將「堅持司法改革、反貪腐」納入11月21日「為台北而走」大遊行的訴求之一。針對司改再度成為五都選舉工具,社會大眾投書媒體反應,自從1999年7月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至今已超過11年,期間台灣歷經兩次政黨輪替,諷刺的是,11年的司法改革結果是前任總統被羈押,現任總統被濫權起訴,法官與檢察官集體貪汙、恐龍法官橫行等,人民對司法的信心跌到谷底,政治人物到底把人民的司法放在哪裏?

記者 吳振昕報導

        立法委員羅淑蕾日前在聯合國世界公民人權論壇中表示,台灣號稱是一個自由、民主、重尚法治的國家,可是由於行政人員及官員的傲慢、本位主義作祟,造成很多人民的權利都被忽視掉了!她直指,司法人權與稅務人權最為人民所詬病。其中司法人權部分,羅淑蕾提到,檢察官辦案時,常常便宜行事,不去認真查案,動不動就將人「收押禁見、押人取供」,迫使當事人「認罪協商」成為汙點證人來脫罪,造成真正有罪的反而因「認罪協商」逍遙法外,而一些被咬出來的無辜被告,因堅持無罪,拒絕認罪協商反而被判刑。

        羅淑蕾以王又曾掏空力霸資產案為例,原本財務報表需要兩位會計師聯合簽證,其中一位是主簽,一位是副簽,通常主簽才是主要和客戶直接接觸為其查作帳的會計師,而副簽會計師則只是替主簽背書,對帳務操作根本不熟悉。結果卻因檢察官「以押取供」,逼使主會計師認罪協商,並要求其指認副簽會計師亦知內情,才能成為汙點證人,予以減刑。結果知情的主簽會計師被判緩刑兩年,而不知情的副簽會計師反因堅稱未參與,不願認罪協商而被判刑4年,還得面對往後一二三審冗長的司法煎熬,情何以堪!可見「押人取供」、「認罪協商」問題很大!其癥結就在於檢察官怠忽職守,不願詳盡調查,便宜行事的結果。羅淑蕾也痛批偵辦太極門案的檢察官侯寬仁以自由心證誣陷人民「養小鬼」,造成難以彌補的冤案。羅淑蕾斥責,他有看到小鬼嗎?還是自己本身心裡就不正常?每天就夢想著小鬼?近日數個性侵女童案,法官無視稚女年幼不知反抗的事實,卻以女童沒有說:「不!」「那個女童沒有拒絕!」的理由輕判!她痛心指出,我們的司法體系中,很多不適任的法官與檢察官。

        羅淑蕾直批,台灣的人權在哪裡?整個司法制度為何會變這樣?就是因一些檢察官、法官就是所謂的「恐龍法官」,判決和社會認知差距太大。因為現今法律對檢察官、法官過於保護,司法人員動不動就拿「司法獨立」扣帽子,「他們是超然獨立的」一句話導致連司法院內部,司法院長、法務部長都不能介入,外界更不能干擾,任何高官、甚至總統都不行。甚麼都不能介入的結果,當起訴或判決有錯時,倒楣的就是那些當事人。此外案件過多而司法人員很少的情況下,很多案件調查、審判時間都僅短短5到10分鐘,「那麼短的時間能問出甚麼名堂,調查出甚麼證據?」加上法官養成過程中,有的人只是會讀書,大學剛畢業考上司法官後,短短受訓幾個月,就要從民事、刑事、工程弊端到婚姻問題,「甚麼案子都能辦」,好像他是萬能的,無所不通、無所不會,在這種制度下當然會做出很多「莫名其妙」的判決。

        羅淑蕾指出,目前的法律保障司法人員為終身職,然而很多法官甚至心理不建全,主觀意識太強,根本就是不適任的「恐龍法官」, 為什麼還要保障他們終身職?「假如你保障的這一群法官的工作權,相對的,你就是傷害到其他的我們一般的民眾的權利了!」因此,不適任之檢察官、法官的退場機制,相當重要!目前立法院,正在研擬法官法、檢察官法,希望在今年的會期裡能夠通過,那才能夠救眾生、眾生才有希望!否則的話,台灣的司法,永遠都沒有辦法達到人民的期待,也沒有辦法,跟上世界的潮流。

FB留言板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0

加入時間: 2010.01.26

儀儀

加入時間: 2010.01.26
403則報導
0則影音
0則OnTV

作者其他報導

立委羅淑蕾批保護恐龍法官等於傷害人民權利 呼籲通過法官與檢察官法救眾生 符合人民期待

搜尋表單

目前累積了186,952篇報導,共12,790位公民記者

目前累積了186,952篇報導

12,790位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