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因惡小而為之
最近卻有越來越多之媒體報導賦稅不公之現象,如有人獲市價僅100萬元之股票遺產,稅捐機關卻硬要以票面價值1100萬元認定,民眾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亦敗訴,最後本稅連本帶利竟達140萬元,在無力償還稅款之情況下,民眾竟被凍結所有資產並限制出境。造成生活上要親友之硬之窘境。而國內人權團體所做出之網路民調亦顯示,三大賦稅民怨為:「稅務機關權力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訴願行政救濟失靈形同虛設」、「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歸結起來,人民若真在稅務方面有所冤屈,想從行政救濟程序中獲得平反,簡直是微乎其微。稅務單位面對此一問題卻辯稱所辯稱,稅務冤案相對於所有稅務案件之比例甚微,言下之意「就算錯了也沒關係」嗎?
反觀健保局宣佈將陸續對37萬繳不起健保費的弱勢族群開卡,以讓他們享受同等之醫療權,此舉亦獲醫師公會之贊同。相較於健保局對生命之尊重,令人十分激賞。雖然健保財務負擔沉重,但卻表示政府對生命之尊重大過金錢。事實上37萬弱勢族群占我國人口約1.6%,而健保最大了浪費在於民眾習慣亂看醫生、醫療院所醫療資源濫用,與詐領健保費之狀況層出不窮,健保局只要緊盯此三大浪費,便可省下鉅額開銷,用以支付弱勢團體的「呆帳」綽綽有餘,保障弱勢族群之生存權。「失其小,得其大」讓人民更加信任政府。
雖然國家財政困難,稅捐單位為增加稅收,加強查緝逃漏稅,原無可厚非,但既然稅務冤案件數如此微不足道,為何稅務單位不也聽聽人民的聲音,讓冤屈得以平反呢?反而用近一切方法追稅。而人民更大的反感是:政府總是替有錢人、財團減稅,卻對庶民斤斤計較,如果稅務單位努力查察有錢人的逃漏稅,或開徵資本利得之賦稅,何苦向老百姓斤斤計較?
所謂「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民主時代政府是人民的公僕,如稅務單位仍然以為稅務冤案無關緊要,政府仍無法替人民申冤,或許一場有如「八八水災」重窗政府形象之浩劫不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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