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誰在乎人民死活?
媒體報導,健保局將陸續對37萬繳不起健保費的弱勢族群開卡,令人為之喝采,欣見有這一項值得肯定的做法。雖然健保財務負擔沉重,但此舉表示政府對生命之尊重大過金錢,讓「凡國民皆享有憲法保障之生存權」獲得具體的彰顯。事實上37萬弱勢族群占我國人口約1.6%,而健保最大的浪費在於民眾習慣亂看醫生、醫療院所醫療資源濫用,與詐領健保費之狀況層出不窮,健保局只要緊盯此三大浪費,便可省下鉅額開銷,用以支付弱勢團體的「呆帳」綽綽有餘,保障弱勢族群之生存權。「失其小,得其大」讓人民更加信任政府。
反觀國家財政困難之時,稅捐單位為增加稅收,加強查緝逃漏稅,原無可厚非,但最近卻有越來越多之媒體報導賦稅不公之現象,如有人獲市價僅100萬元之股票,稅捐機關卻硬要以票面價值1100萬元認定,民眾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亦敗訴,最後本稅連本帶利竟達140萬元,在無力償還稅款之情況下,民眾竟被凍結所有資產並限制出境。試問所有資產被凍結時,要如何生存下去?難到天天投靠親友嗎?
最近又有媒體不斷指出國內三大賦稅民怨為:「稅務機關權力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訴願行政救濟失靈形同虛設」、「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歸結起來,人民若真在稅務方面有所冤屈,想從行政救濟程序中獲得平反,簡直是微乎其微。政府為增加稅收卻罔顧人民之生存權,如何讓人民安居樂業?或許誠如稅務單位所辯稱,稅務冤案相對於所有稅務案件之比例甚微,既然如此微不足道,難道就真的有必要和人民斤斤計較嗎?為何不也聽聽人民的聲音,讓冤屈得以平反呢?而人民更大的反感是:總是替有錢人、財團減稅,卻對庶民斤斤計較,如果稅務單位努力查察有錢人的逃漏稅,或開徵資本利得之賦稅,何苦向老百姓斤斤計較?
所謂「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特別是作為人民的公僕的公務機關,更不應有此心態,因為公務機關之一舉一動都代表國家對人民的態度。相較於健保局的體貼,與國稅局的強勢作為,吾人寧可以民為天,「失其小,得其大」,落實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權的尊嚴,如此馬總統「改革、開創、追求公義」的目標才可望實現。(文/楊明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