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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院文化政策 古蹟登錄路迢迢

2010/11/0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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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記者顏資蓉、翁敏兒/嘉義報導】   

  朴子市榮昌戲院建於日據時期的昭和八年(西元1933年),距今已有77年的歷史,建築外觀帶有日式歐化洋房的風格,鋼筋水泥再加上窗形建築,戲院內部則以檜木作為隔間,淡綠色的建材,高挑堅實,迄今外觀仍保存完好。朴子市公所積極計畫將榮昌戲院登錄為歷史古蹟建築,但因戲院屬私人財產,古蹟的登錄仍需建物的所有權人向行政院文建會申請提報。

  台灣電影幾十年間變化急遽令人咋舌,戲院附近的居民作為電影興衰的歷史見證人也有諸多感慨,「和戲院位在同條街上最困擾的是交通問題,家門口都被人車擠得水洩不通。」住在榮昌戲院附近的陳先生對當年車水馬龍的景象仍記憶猶新。但提及老戲院能否藉著國片的拍攝,或為電影提供片場而捲土重來,再現當年榮景,居民只是連連說道:怎麼可能!

  戲院是時代的文明產物,提供新興的中產階級一個休閒娛樂場所,是當代社會經濟活躍程度的指標。早期的電影業與酒家、舞廳「齊名」,被列為特種行業,在電影的黃金時代中,感受不出它深層的具體影響,當電影業慢慢呈現疲軟狀態時,才發覺到政府其實只把電影產業以娛樂事業的態度來經營,而非文化產業。直到1984年,電影的映演業務由特定營業改屬為文化事業,以迎合世界對電影的主流思維,與電影產業相關的從業人員也終能被正視,社經地位獲得提升。然而時不我與,當政府、社會開始對電影另眼相看時,錄影時代、電視時代接踵而至,國片加速沒落,映演業成了夕陽工業。

  而政府對傳統戲院的保存顯然做得不夠。嘉義縣政府文化處文化資產科林君徽表示,目前沒有與戲院保存、維護的相關計畫,也沒有具體的戲院文化推廣。對於老戲院文化資產保存的提出,縣政府的反應其實是相當訝異與不解的,由此可見傳統老戲院已然「遺世獨立」,被時代所摒棄了。

  政府尚未意識到傳統戲院的文化價值,再加上戲院所有權人對文化資產保存缺乏素養,老戲院隨時都有可能無聲無息地消失。行政院文化建會有形文化資產組古蹟歷建科楊淑英談到:「建築物的所有權人可以主動向文建會提報古蹟,再交由文化局與文資專案小組會勘、評估,審核過後如達指定古蹟標準,即可登錄為古蹟。」而一旦列入古蹟,建物就屬於公共財,所有權人不得擅自對建築物進行整修,古蹟的修繕權將交付給政府,修繕經費也由政府編列支出。

照片

朴子市公所希望在此文化之旅地圖添上屬於榮昌戲院的座標。

記者翁敏兒/翻拍自《朴子文化之旅》

 

  朴子市公所觀光文化課積極推動榮昌戲院的古蹟登錄,但仍要視所有權人的意願而定,市公所多次與當事人協調未果,因登錄古蹟後即屬公共財,所有權人就無法任意變動建築物,這是最主要的考量原因。觀光文化課課長盧春霖坦言,對於老戲院的文化推廣確實力有未逮,但未來計畫將榮昌戲院列入社區文化之旅的景點之一,透過遊客中心導覽員的解說,讓更多人能從一間老戲院感受當年朴子的繁華、了解戲院的文化,進而認識台灣高潮迭起的電影興衰史。

  「榮昌戲院是朴子相當重要的回憶,它是朴子第一間戲院,也是最後一間。」盧春霖說道。與過去相較,今天榮昌戲院的地位已不可同日而語,對朴子而言,榮昌戲院是近代經濟發展重要的里程碑,絕不能就此被泯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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