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災風暴山雨欲來 中華人權協會論壇解析台灣人「稅不安穩」原因
臺灣的稅災已是山雨欲來風滿樓...
數十家金融機構要求退還債息補稅款三十億遭判敗訴,揚言集體申請釋憲;林志玲被當成薪資族補稅官司敗訴;國稅局不服法院判決其敗訴,硬要將知名氣功武術團體太極門當成補習班違法課稅查封拍賣道館;在彰化賣飯糰的老先生,接到國稅局補營業登記通知書,受文者署名竟是「飯糰」…..等社會上一連串新聞事件頻傳,近年來台灣的稅務問題越來越嚴重,稅災風暴山雨欲來!
(記者 吳振昕/台北報導)數十家金融機構要求退還債息補稅款三十億遭判敗訴,揚言集體申請釋憲;林志玲被當成薪資族補稅官司敗訴;國稅局不服法院判決其敗訴,硬要將知名氣功武術團體太極門當成補習班違法課稅查封拍賣道館;在彰化賣飯糰的老先生,接到國稅局補營業登記通知書,受文者署名竟是「飯糰」…..等社會上一連串新聞事件頻傳,近年來台灣的稅務問題越來越嚴重,稅災風暴山雨欲來! 本月11日中華人權協會與中華民國律師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舉辦的賦稅人權論壇中,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前立委王榮璋與立委陳節如,分析台灣人「稅不安穩」的原因,其中王榮璋指出一個驚人的事實:我國財政惡化,到民國103年國家將面臨編不出預算之窘境,恐將步上希臘後塵!政府因為錢不夠了,所以要想盡辦法加緊從個人的口袋裡面掏出錢來,因此產生許多不公不義,民怨沖天。陳節如則指出目前稅制是不公平的遊戲,納稅人動輒會觸犯刑法或稅法罰則,但稅務機關課錯稅甚至故意違法核定卻無相對之處罰,導致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無法公平立足,造成補稅、罰鍰氾濫!
圖說 : 左起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前立委王榮璋、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天財律師與立委陳節如
王榮璋深入分析我國財政問題,指出去年經濟不景氣稅收短徵2155億,今年雖經濟成長率達8.24%,但預估也將短徵400多億。民國100年政府已少編列106.6億,但因財政部「養鵝生蛋政策」-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造成此部份將影響全年稅收短徵284.5億。此外我國財政對賦稅之依存度由97年之71.07%大幅降低到98年52.68%,其他不足之處均要靠舉債來維持國家運作,政府之負債在民國99年已達9954億,民國100年之負債淨額將擴大為1.2兆。近三年平均每人負債增加5萬3千元,國家負債比率已達37%,逼近法定上限40%,因此民國101年以後舉債之空間僅剩3300至4000億,除非稅收大幅增加或政府開支大幅刪減,否則最遲到民國103年,國家將面臨編不出預算之窘境,到時候恐將面臨向希臘一樣的財政災難。 王榮璋指出,為了增加稅收,財政部要提出更多的辦法來因應,但是財政部「正道」不走卻專走「旁門左道」,如國內財稅專家一直呼籲要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或「土地交易所得稅」擴大資本利得之稅基,課徵資本利得稅,但財政部卻不作為,反而提出課徵空地稅方案,但其真正之執行成效難以預估、有待觀察,如果成效不足,只好靠稅官稅吏努力從人民口袋掏錢,而產生許多不公不義。他表示,民國94年便有學者專家提出納稅人保護法,他當時是立委也提出一個完整具體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法案,卻遭到財政部百般阻撓,今年初稅捐稽徵法修法增列所謂的納稅人權利保護專章,但聊聊數條僅有宣示意義,台灣租稅人權的保障,到現在仍未落實。王榮璋認為像推計課稅這樣的課稅方式不能無限上綱,應受規範與限制,稅務機關應公開解釋函令,並負擔補稅、逃漏稅之舉證責任。必要時納稅人得提出憲法訴訟以保障自身之權益。 立法委員陳節如以親身受害的經歷指出,稅務人員專業不足、橫向連繫不夠,連會計師提的問題都聽不懂,稅單品質堪虞。雖然去年12月15日稅捐稽徵法修正今年初通過納稅人權利保護專章,但只是宣示性條文,且亦沒有行政機關罰則,如何落實對納稅人之保障?陳節如提到,目前的稅制納稅人即使非故意逃漏稅,都可能觸犯刑法或稅法之罰則,但稅務機關課錯稅甚至故意違法核定卻無相對之處罰,導致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無法公平立足,造成補稅、罰鍰氾濫。如果此不公平之遊戲無法改善,那麼就應賦予稅捐機關更重之舉證責任。事實上很多稅務案件稅捐單位均提不出具體證據,反而要納稅人補資料證明自己不必繳稅,財政部就是深切了解到「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因此在上次稅捐稽徵法修法過程中,才沒有同意讓稅務機關加強舉證責任。 陳節如也提到一個很弔詭的現象,當民眾為保護自身權益進行訴願時,在現行的訴願制度上,卻常無法親自到訴願委員會陳述意見,以致於近年來訴願成功的案例十分低,平均僅3~5%訴願成功。陳節如並表示,去年討論稅改方案時,許多結構性的變革根本連討論的機會都沒有,如「納稅人權利保護法」、設置「納稅人保護官」、及納稅人法律扶助制度建立等,都是對納稅人保障很重要的法案。 陳節如也觀察到,行政法院之法官對稅法之瞭解程度「可能不及一般公司行號之基層會計人員」,曾經有會計師公會邀請行政法院法官解說稅務行政救濟程序時,會計師當場提問,法官不但不知如何回答,甚至聽都聽不懂!在這樣的情況下,行政法院法官審理稅捐爭訟案件時,多選擇駁回納稅人之起訴聲明或請求,造成誤判、亂判一大堆,因此應盡速比照智慧財產權案件設置專業法庭,在行政法院底下設置稅務行政專庭專門審理稅捐爭議案件,是保障租稅人權很重要之推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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