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菸品審查不可輕忽,否則誰來拯救台灣年輕人?
作者:楊麗娟(社會倡議工作者)
以下為風傳媒的觀點投書:「新興菸品審查不可輕忽,否則誰來拯救台灣年輕人」全文:
近期美國一起知名判決,一女子因長期吸食某全球知名品牌的淡菸導致罹患癌症。該女子認為,若菸商沒有宣稱淡菸比傳統紙菸更健康,她就不會吸菸了,因此將菸商告上法院。歷經多年訴訟,麻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最高法院5月9日確定判決結果,菸商必須賠償該女子近3700萬美元(約11.4億元新台幣)的天文數字,震驚業界。這起判決的爭議點在於,在於業者宣稱之資訊的可靠性。特別是台灣菸害防制法修法後,加熱菸業者更可能向消費者宣傳產品經國家的風險評估審查,在此情況下,未來若發生類似美國的訴訟情形,恐怕要賠償的不只是菸商,還有負責專家審查的國健署了。 >>癮君子吸菸罹癌 控告菸商賠償超過11億
據報導,被告廠商對外表示,此類包括淡菸在內的產品,其焦油和尼古丁含量要低,是較一般香菸更健康的替代品。然而法院裁定過程中發現,此類產品早在1970年代業者的內部研究就發現,其淡菸的煙霧更可能使DNA受損,進而引發癌症風險,但廠商卻從未向消費者揭露。顯然,菸商提供的報告資料並非完全可信,畢竟在商言商,廠商永遠只會提交有利於自家產品的數據報告。那麼問題來了,倘若政府不完善風險評估專業審查,那麼國人的健康誰來把關?
上述案件若發生在台灣,社會究責的對象可能不是菸商,反而是默許法規制度灰色地帶的國健署。菸害防制法修法過程中,國健署允諾加熱菸上市前需要送審,然迄今仍未見完備的審查制度、條件以及專業的審查團隊,亦未鬆口建立本土資料庫與吸菸行為追蹤資料相關計畫,實令人感到憂心。
菸品成分複雜,新興菸品更是如此。以加味菸為例,上網隨意 Google 搜尋加味菸(煙)彈,口味五花八門,如「酷爽薄荷、香醇咖啡、經典菸草、甜心荔枝、清涼黃瓜、芒果冰沙、綠豆冰沙,藍莓爆珠、青檸蜜柚、…」,種類達數百種。如此嚐鮮字眼,年輕人看了怎不好奇心動?
您知道美國近期下架幾種新興調味菸品嗎?6500種!
為什麼呢?因為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認為,這些調味菸品並未提供充足且符合公共衛生標準的證據資料,故於5月12日正式要求10家新興菸品公司下架約6500種產品,顯然美國政府已經對於新興菸品濫用調味的做法感到不滿。英國也面臨類似狀況,政府提倡成年人透過新興菸品戒菸,反而讓青少年被琳瑯滿目的各種花香、果香口味電子煙所吸引,導致青少年新興菸品使用率急速竄升,成為英國公共衛生新災難。這些案例都顯示,新興調味菸品對年輕族群有致命吸引力,台灣應該要盡早防堵。
對於新興菸品,鄰近的新加坡、香港、澳門、澳洲都採取雙禁、或需有處方簽才可購買。台灣既然選擇開放加熱菸,更應審慎看待,尤其是深受年輕族群喜愛的新興加味菸品,國健署不該採負面表列、只預告禁止4種口味,也不該在未有充分的科學證據前,貿然開放加熱菸加味菸彈審查、進口。
既然國健署聲稱與地方衛生單位積極查緝違法新興菸品,就更應該著重第一線的審查把關,並同步考量本土人種、族群、行為習慣的風險因子承受程度來設立標準,並且建立長期的追蹤機制與資料庫,而非只看業者提供的資料,就對外宣稱安全、倉促放行,反而可能造成市場亂象,甚至出現合法掩護非法的公衛災難。過去如塑化劑、萊豬,都是透過大量相關研究累積在地證據,這說明透過國內研究積累本土數據並不困難。
倘若國健署真的倍感各方壓力而「難有作為」,代表民意監督政府的立法委員們是否應該出來幫國健署「解圍」?菸防法雖已上路施行,不代表立委們的職責就已結束。5月5日記者會中,立委及民團提出應透過黨團與立院衛環召委的力量,將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以備查改審查方式,送交衛環委員會審議,其實相當可行,過去如萊豬等法規命令皆有類似的處理方式。筆者相信,新興菸品對國人與年輕族群的健康危害程度,在各位立法委員大人們的心目中決不亞於萊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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