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文化守護專欄】社區營造與文化創意產業
(圖1:給下一代的,是美好的成長環境,還是重大的經濟建設?/橋仔頭文史協會)
(文/蔣耀賢/橋仔頭文史協會/2003稿件)
又要談「社區總體營造」?關於1994年的重要文化政策,如今成為人人上口卻莫衷一是的口號,或許它的持續存在正是它的政策核心內涵。在追求本土與國族認同的需求下,在全球化的世界分工潮流過程中,在台灣民主發展的進程裡,社區總體營造所揭櫫的「社區主義」、「市民主義」強調「由下而上」的草根動員精神,透過公部門的資源下放做為鼓勵社區培力的途徑,儘可能繞過既有政治體系的干預補助第三部門的成長,並嚐試建構一個多元而豐富具有「地方活力等同於國力」的願景想像空間的「大社會小政府」。這是一個「去中心化」的地方自主展現,也是台灣在面臨「後殖民社會」與「後工業化」的變遷所必須面對的自我挑戰,所以社區總體營造是國家機器在無法負荷多元文化要求,及適當解決地方危機,嚐試扶植地方自我承載能量,並訴求多元民主價值的體現。
「社區總體營造」提出後,不久即有「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因應地方產業轉型為訴求,視為「社區總體營造」的具體想像目標,實質面對社會經濟問題解決途徑的想像出口。在個人的理解當中「社區總體營造」是一個激發地方自主能量的理念信仰訴求,它的操作透過具體共同記憶的追尋(如:村史撰寫)與空間改造的公共參與(如:環境美化案)激發公民意識進而自我承載地方事務,其結果必然影響未來的社會組構方式。至於所謂「文化產業」應將其定位為新的產業概念,在相當層次上則必須承認操作產業是一種專業,所以在「社區總體營造」的理念下要談「文化產業」則必須要有能夠承載這份專業的機制,而這個機制無疑就是在地的第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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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視為「知識經濟」的一環,在現今的台灣無疑充滿著想像空間,所以各地方政府無不亟於爭取所謂文化建設經費辦理某某文化節,同時文建會也一口氣規劃五個「創意產業園區」開發案,正因為它突顯了台灣在全球分工的體系中在喪失既有優勢後所暴露的產業危機,而所謂「文化產業」正好符合知識經濟的想像。此事見諸全台各地閒置空間再利用與藝術村之類空間操作案例,不過目前為止在社區總體營造的理念下,所謂「由下而上」的精神意涵中,在強調志工性質的社區動員與民眾參與當中,常使培育在地專業者的生存空間受到壓縮,而所謂社區總體營造便停留在民眾參與的熱情想像中燃燒。關於地方培力,沒有在地的專業者生存的產業空間就不會有屬於在地的文化產業一直沒有受到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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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歷史建築不是不能拆,但拆了之後是什麼才是關鍵/橋仔頭文史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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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是「文化產業」還是「產業文化」?每一個產業都有屬於自己的文化,7-11、星巴克、台積電、麥當勞…沒有獵人不會有狩獵民族的文化,傳統農村和漁村亦如是觀之,今日我們要發展的文化產業是將其傳統文化遺產「樣板觀光化」亦或是「再生活化」才符合社區營造的生活文化價值想必是不言可喻的。如何在地方文化的認同基礎下,尋找地方文化的生機,除了各地的美食和特產之外,各種生活價值觀如何獲得尊嚴與提昇,想必是我們在追求社造理想或福址社會的目標,同時也是我們在呼應全球在地化的關鍵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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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一堆!實際的方法應該如何操作?社造「單兵作戰守則」與「組織策略聯盟」才是個一位社區營造員所迫切需要知道的know how,「知識即是力量」是每一個社造員在過程中必須體認與實踐的事實,同時藉由社造的知識創造出經濟效益,才是屬於社區總體營造的文化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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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橋仔頭糖廠為例,1901年日本殖產興業政策促成台灣百年的糖業文明,伴隨著產業生態型態以及經濟誘因所衍生的文化糾葛,可以說是二十世紀台灣最具代代性的產業文化縮影,但是這個曾經獨佔台灣外匯70﹪的明星產業,在產業沒落後成為龐大的負債同時也留下無數的資產尚待處置,而處置的方式關鍵在於我們的「文化態度」以及「文化產業」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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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重大建設挖老樹拆古蹟,只有我們小心翼翼遷移防空洞/橋仔頭文史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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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糖業文化將絆隨著國家資本生產方式失去國際競爭力而劃上句點,還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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