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氣很重 民怨沖天! 立委砲轟稅官漠視證據 蠻橫違法課稅
最近的台灣似乎「稅氣」很重,民怨沖天!從藝人賀一航、林志玲到名律師陳長文,從社福團體到氣功武術團體、從大金控銀行到小攤販老闆似乎都卯上了國稅局,10月21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第七屆第六會期財政委員會會議,審查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關五大國稅局歲出預算,一個早上立委質詢砲聲隆隆,對於稅務人員查稅蠻橫,民眾叫苦連天,民意代表很不滿!
(記者 何克琪 /台北報導)
楊瓊瓔立委向財政部長李述德反應民間的聲音,稅務人員查稅擾民,很多稅務案件查了一兩年都不知道答案,查帳動用到所有銀行帳戶,害企業名譽受損,因此公司倒掉怎麼辦?楊瓊瓔表示,有企業老闆不勝其擾,乾脆跟她說:「看要繳多少乾脆直接告訴我,不要再查了,能繳我就繳,不能繳我就倒。」楊瓊瓔說,老實講在一個民主國家聽到這樣的話,真的很難過!
楊瓊瓔接著提出纏訟十多年的太極門稅務冤案,在此案件中太極門弟子提出上萬份書證證明自己所敬呈師父的敬師禮是贈與,刑事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也都認定是贈與,但是國稅局還是違法將氣功武術團體曲解成補習班,違法課稅查封拍賣。楊瓊瓔表示,監察院針對國稅局偵辦太極門稅案已提出七項重大違法,國稅局應要有所回應,不能擺著、拖十幾年,還讓太極門弟子到處陳情!楊瓊瓔認為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說的「現在在陳情的都不是納稅義務人」這句話,應該要收回,楊瓊瓔表示,這些人陳情人都是贈與人,凌忠嫄說的話表示她沒有真正想要去處理這個案子,人證物證應該要細心處理才對。楊瓊瓔表示,上次(99年5月13日立法院第7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會議中李述德部長說會盡快處理,沒想到,近半年後呢?國稅局查封道館,還在媒體上說「沒關係啦!我只有給他假扣押,他一樣可以使用!」完全沒有解決事情的誠意!
太極門弟子,同時也是義務辯護律師的蔣瑞琴表示,太極門乃師徒相傳之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師徒是基於傳統固有禮俗習慣之身份關係,情同父子,終生相繫,並無權利義務之勞務對價關係!師父愛護弟子,無私提攜、開示、引導、照顧;弟子發自感恩,歡喜服侍、供養與孝敬,一切均發乎師徒倫常自然之舉,與血緣相繫之父子並無二致。弟子感恩敬呈之敬師禮,依民法第406條之規定本屬贈與性質,並無對價,無營利行為,更非補習班。
太極門並無積欠任何稅款,反倒是國稅局因違法、不實核定84年度之租賃所得、非法執行而盜賣股票之稅款未返還之利息等,共積欠掌門人夫婦343萬元,至今拒絕返還,甚至與執行處聯手違法查封拍賣資產,嚴重違反憲法保障人民之生存權、財產權。
蔣瑞琴進一步指出,民法第406條明文規定: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為弟子與掌門人雙方合意,非由他人恣意認定。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於本案中贈與人為太極門弟子,而非掌門人夫婦。國稅局卻一直搞錯課稅對象,不斷針對贈與的「受贈人」違法課稅。為配合司法調查,太極門弟子提出上萬份的贈與書證並出庭做證,表明其贈與的意願及事實,三審級法院也於民國96年7月13日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認定「弟子贈與師父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而國稅局竟藐視、漠視刑事判決、訴願會決議、行政法院判決,以及立法院的決議,補習班主管機關教育部,於88年即已發函及於89年立法院公聽會上表示,太極門不是補習班,國稅局竟還僭越教育部職權,濫權撈過界,持續違法誣陷太極門是補習班,違法課稅,甚至查封、拍賣道館,嚴重侵害人權,剝奪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自由意識表示之權利。
蔣瑞琴表示,本案於88年間由82位立法委員進行連署,89年5月6日由王金平院長及89年12月21日由丁守中、朱立倫等委員舉行之公聽會,99年5月13日於立法院院會中由康世儒、楊瓊瓔、羅明才等委員質詢,99年6月17日由康世儒、羅淑蕾、田秋堇、涂醒哲等委員第三度舉行公聽會,99年10月15日吳清池委員於院會中質詢,99 年10月21日再經楊瓊瓔、陳亭妃等委員質詢,歷經100多位立法委員,均一再呼籲國稅局撤銷違法處分,然國稅局一局獨大,至今仍持續違法徵收、濫權課稅、強奪民產。使人民疲於奔命,痛苦萬分,居無寧日,更耗費龐大社會成本、司法資源,浪費無數公帑。太極門全球海內外弟子,呼籲監察院嚴懲台北巿國稅局局長凌忠嫄及違法失職官員,要求財政部立即撤銷違法稅單及違法查封拍賣,解除民怨,維護法制,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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