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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怨第一名

2010/10/25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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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近日正值立院議會期間,在全球經濟風暴席捲多年下,對財政質詢特別關注。聽聞立院質詢影音資料後,心中掀起無限感慨!在現今二十一世紀建國將邁入黃金百年號稱民主時代人權立國的台灣,竟然還存在著許多威權專制體制的不公平恐怖事件。

賴士葆委員說稅務的訴願救濟案件居全國行政機關之冠,稅官如酷吏。涂醒哲委員提到9月中由中華人權協會公布賦稅人權大調查結果第一名是「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由此而衍生諸多稅務爭議,引起滾雪球般的民怨。

會中盧秀燕委員質詢提到「不管是凱渥,不管是伊林,或者是任何的演員經紀公司,模特兒經紀公司,他們對模特兒的稅,都是比照演藝人員下去申報執行業務所得,我們的國稅局,我們的財政部,昧於事實,一直不能夠認同模特兒就是演藝人員,所以硬要把人家的收入解釋為聘僱的關係」,聘僱關係是薪資所得,所得性質認定不同,「差很大」。第一名模林志玲受到人權大調查結果第一名「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一樣之害;林志玲說,她原來想息事寧人,然而為了爭取公平,她決定上訴捍衛自己的權益,也為其他同業鋪路。我們應當為他的勇氣與正義大聲喝采。

報載國稅局與80餘家金融機構打官司,一路打到最高行政法院,金融機構全都敗訴。據稱,目前金融業者擬串連起來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期盼討回被多課的30餘億元債券利息稅。而金融業與國稅局爭執處,起因於對債券利息課稅所稱的「利息」,見解不同。國稅局認為應該以「票面利率」來課稅,金融業者則認為應該以市場成交時的「公平利率」來課。徵納雙方所持見解「差很大」,這又是一樁「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下的爭議案件。

議會中多位立委對太極門稅務案件砲火大開的質詢財政部長、凌忠嫄局長,聽起來複雜,仔細想想其實很簡單,又是民怨第一名「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下的冤案。

陳亭妃委員說得好:「對於太極門的稅案,包括刑事法院的判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還有監察院他們當中都有提到是贈與,如果我們用贈與的部分來做認定的話,這是差很多耶!你們現在是用補習班耶,這是差非常多耶」,當然「差很大」,若是贈與則無所得稅問題。其實稍有認知的人都知道太極門不是補習班,唯獨國稅局不願承認。太極門弟子為此冤案,呈堂供證提出4645份的贈與見證書還有5000多份的贈與具結書和3000份的贈與陳述書,以及國稅局調查的206份函查表都表明太極門弟子對掌門人師父贈與之敬意。然而,荒唐離譜的事竟然又發生了,田秋堇委員質詢道:「台北市國稅局依照函查表回函製作太極門函詢清單,不實登載說只有9個人回函,說這個敬師禮是贈與,中區國稅局也是竄改偽造文書,說敬師禮是贈與的只有5個人」,田委員還說「這種作為事實上已經嚴重違反涉及刑法第138條隱匿文書、第213條偽造公文書的罪嫌,而且也違反了我們行政程序法第43條及訴願法第75條。」又沉痛無奈的為民請命:「太極門一個幾萬人的團體,我們財政部、我們國稅局都可以這樣子對待人家,那一般的小老百姓不是更哀哀無告嗎?」可怕的違法瀆職稅官,如此惡形惡狀知法犯法的強徵課稅,無異是盜匪行徑,對其犯法行為我們等待著是否有受懲處的青天到來。

看看第一名模與國稅局的所得認定官司、看看80餘家金融機構與國稅局的利息認定爭議,看看纏訟14年的太極門稅務冤案,這些絕不是個案而是通案,民怨深深深幾許!民怨深、國將亡啊!全民覺醒,捍衛人權,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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