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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薪僅40 校內餐飲時薪體檢

2010/10/19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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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記者施采樓/中正大學報導】

  最新的基本薪資公告才熱騰騰地出爐,在校園內竟然就發現不合格的餐飲店。校內餐飲店發現有不合現行基本時薪95元的店家,其中嚴重者甚至試用期前八小時時薪僅40元。對此校方及學生會積極處理,要求廠商依照法定規矩給付薪水,全力保障學生工作權益。

  新學期才開始一個月,校內就發現有餐飲店並未支付員工法定公告的95元時薪,最嚴重者,甚至在員工開始工作的前八小時僅支付半薪40元。一名在該店工作的學生說:「因為工作不好找,而且在校內比較方便,所以即使知道(時薪)是不合規定,還是會去做。」校內共有近20個餐飲店,大多數的廠商都給予時薪95的合理薪資。化生二施惠瑄說:「如果工作前期教步驟時,薪水比較少還可以接受,不過時薪一定要95才合理。」願意支付合格薪資的店家說:「不合格的業者可能考慮到指導所需的成本,而定這樣的價格,連正職的員工薪水都不到95元,那對於工讀生來說,更是不可能。」然而,法律規定店家不能將員工的薪資調降至低於基本工資。
照片

校內餐飲店因為方便性的緣故,也是學生選擇打工的場所之一。

記者施采樓/攝影

 

  校方已接獲學生會通報不合規定業者,民服會專案工作人員賴元哲表示已口頭通知業者須照法定工資調整時薪,並要求業者須盡速按工作時數補齊應給付員工的薪水差額,賴元哲說:「廠商不按法規行事,校方一定會要求改善,若真有不聽勸導、缺乏改善的誠意,那麼校方也不排除依合約行事。」對於業者不合規定一事賴元哲認為,可能是廠商不清楚校內的工作情況,雖然在進駐之前就已經溝通強調過不少次,但廠商還是要把校外的慣例帶進來,那麼我們就一定會要求改善。今年在審核招商的標準,校方表示已在今年新簽的合約上有加註一條項目,項目內容主要是保留學校可以不定期抽查校內廠商的權利,可能每學期都會抽查數個廠商,發現一有不合規定的狀況,就請廠商改善。


  對於校內學生權益受損一事,學生會副會長高維駿表示已向民委會通報,並會持續督促校方進度,而未來學生若是遭遇類似情形,請存留物證,不論是薪資袋、契約書或打卡記錄,都需事先存有備份,以便之後申訴時可以有憑有據。社會處勞資科李小姐強調,依法規定勞資雙方可自行議定工資,但不得低於公告基本工資,不論是否供餐,都不在工資計算範疇內,不能以供餐為由,降低員工時薪,店家應給付員工合格的薪水,之後餐費再另計。

  最新基本時薪公告出爐了一陣子,也掀起一波檢視工作時薪的風潮,而學校內的餐飲廠商也應該負起責任,做為讓周邊店家學習的表率。這次薪資不符規定的事件在校方及學生會的努力,與廠商的配合之下圓滿落幕,而學生若有遭遇不公平的情況,要搭配各種管道的溝通改善,才不會讓自己的權益受剝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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