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禁止、例外才開放!衛福部卻本末倒置、混為一談 台灣拒菸聯盟感到錯愕與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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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署以配合母法上路為由,將「指定菸品(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辦法」預告期從60天縮短為7天,今在立法院遭 #林為洲委員 抨擊「圖利菸商」!
衛生福利部 薛瑞元部長回應,是因為行政院公告《菸害防制法》施行日期前,必須完成「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公告,才能處罰電子煙與未核准的加熱菸!
新修《菸害防制法》原則是禁止所有電子煙、加熱菸,例外才是開放申請核准的加熱菸上市。衛福部做法卻是本末倒置,對於 薛部長錯將母法公告施行與子法預告期程混為一談,台灣拒菸聯盟感到錯愕與遺憾!
台灣拒菸聯盟強調:政府應儘速公告《菸害防制法》施行,但不得圖利跨國菸商-大砍加熱菸的健康風險評估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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