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大學原於本學期擬修提前畢業法案,放寬現有標準,讓更多學生能申請提早畢業。後因校務會議出席人數不足,無法表決,遂未再討論。
【記者林佳儀報導】政治大學原於本學期擬修提前畢業法案,放寬現有標準,讓更多學生能申請提早畢業。後因校務會議出席人數不足,無法表決,遂未再討論。
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末,一位政大歷史系學生考上台灣大學、台灣師範大學、政大三校研究所,已修畢規定學分的她,向學校申請提前畢業,但因成績不到系上前百分之十,不合規定,申請被拒。歷史系系主任唐啟華因而在今年六月的校務會議中,提出修改現有學則,放寬提前畢業標準。這項提案雖有討論但未付表決,該生因此喪失就讀研究所的機會,而之後也沒有再繼續討論。 唐啟華表示,草擬的學則還不成熟,且學校已經重新考量提前畢業標準問題,他暫時不會再提案。但他也說,畢業攸關學生權益,學生會可積極介入爭取。 相較於舊法規,唐啟華提案的新法規版本顯得較寬鬆。草擬的新法規中,若學生已修滿畢業規定的所有學分和科目,且歷年學業成績(含體育)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或成績達該系前百分之十,通過學校認定,即可提前畢業。 提案連署人政大新聞系副教授孫式文表示,現在規定的學生畢業年限過於黑白分明,值得檢討。她認為,若學生程度已達到畢業標準,就不必拘泥現有法規,讓學生在畢業年限和個人夢想之間掙扎。 政大新聞系副教授孫曼蘋也表示,法規是由人制定的,若法規已不符合現實,自然可以修法,以保障學生利益。 也有意申請提前畢業的政大法律系學生張愛堂表示,她原本計劃提早半年畢業出國留學,但因成績未到標準,只好改變計畫,先把修課時間挪到晚上,白天至公司上班實習。雖然如此,她仍認為學則中對成績的限制是合理的,畢竟提前畢業還是該有一定的門檻,才能確保畢業生素質。 政大法律系教授董保城則有不同看法。他認為,草擬法案總體而言對學生有利,但規定要求系方同意才能讓學生提早畢業則無必要,因為系方認定是主觀的,未必公平。 與政大相較,成功大學已經放寬提前畢業標準,只要學分修畢,平均成績達八十分以上或是前百分之十,即可提出申請,另外,學則中也加入體育、軍訓、護理等科目成績,作為篩選標準,期望能讓學生全面發展。 成功大學教務處註冊組組員李琛驊表示,由於去年重新修訂學則,放寬標準,申請提前畢業的人數確有增加。但他也發現,部分學生?了報考研究所或出國,執著於提前畢業,卻忽略學校課業,遭到退學,反而本末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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