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再生能源法》上路逾20年 一探沼氣發電廠究竟(上)
德國再生能源發展推動多年,沼氣發電是其中重要的一環。本文作者實地走訪德國東北部的庫德-克爾科沼氣廠,在這座落於邊境上、保護區內的私人農場,一窺有機農業、循環經濟、再生能源三者互相交融的景象。
採訪那天,正好遇上牧草收成期,依序運送至牧場。圖片來源:陳郁玲 攝
一路往柏林東北方移動,沿途是連綿不盡的小麥田與牧草田,約1小時後抵達布蘭登堡邦的安格木德(Angermünde),再往北10分鐘車程,便是位在肖夫海德-庫恩(Schorfheide-Chorin)生態保護區內的庫德-克爾科(Gut Kerkow)農場,與波蘭邊境僅有半小時路程。
從循環經濟出發,是農場也是沼氣廠
東德時期,庫德-克爾科農場屬於國有。直到柏林圍牆倒塌後,來自科隆、剛取得農業工程學位的尼德根(Johannes Niedeggen)接手,才讓農場產生了變化。
落實保護生態、創建循環經濟是農場的創立初衷,除了採粗放模式外,從源頭的飼料種植、畜牧、屠宰、加工和銷售皆在近900公頃的農場完成,實現產地到餐桌的理念。
2005年,尼德根開始規劃農場的能源循環,他接受德國電台文化台(Deutschlandfunk Kultur)採訪時提到,不想將穀物賣給鄰近的燃料乙醇(或譯生質酒精)生產商,打算自建沼氣廠,讓青割玉米、糞肥加工轉換成甲烷,啟用後預計可為農場節省大量燃油和電力。
然而,化石燃料仍是主流,沼氣發電的前景仍在未定之天。當時,尼德根為了沼氣廠投資了150萬歐元,高額的貸款,讓他輾轉難眠。
2006年1月,沼氣發電廠啟用,設有一座3500立方公尺的蒸煮器,和三座1000~3000立方公尺的儲存槽,除了提供電力外,沼氣廠的廢熱也用在農場的加熱、乾燥和冷卻系統,成功實現畜牧廢棄物的循環再利用。2009年完成有機認證,成為布蘭登堡邦有機農場的示範點。
沼氣厭氧槽。圖片來源:陳郁玲 攝
數度修法 一再提高再生能源佔比
2000年《再生能源法》(Eerneuerbare Energien Gesetz,EEG)通過,意味著聯邦政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要求大型能源公司以固定價格採購再生能源電力,為尼德根這樣的再生能源電力生產者注入一劑強心針。
回顧近20年庫德-克爾科沼氣廠的發展,幾乎與《再生能源法》的推展並進。在農場將原料轉化為燃料,農夫也成了能源農夫。
《再生能源法》平均每3、4年修訂一次,至今歷經七次,可看出德國力推能源轉型的決心。
2000年EEG起初的要點是躉購制度(FITs),採用固定電價收購以及20年保障收購期躉購再生能源電力。2008 年糧食危機再生能源供電占比修正,2020年需提高至30%,並增加以廢棄物為來源,減少耕地競爭。2014年再次修改再生能源電力占比目標,2035年前應達55%至60%,2050年前達 80%。根據德國聯邦電網署(BNetzA)統計,2022年上半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已占全德總發電量49%。
2022年烏俄戰爭以致能源價格飆升,2022年5月,歐盟委員會公布「REPowerEU 計劃」提及沼氣目標,預計 2030 年歐盟生物甲烷產量需達到每年 350 億立公尺(bcm),相當於2021年歐盟向俄羅斯採購天然氣總量的1/4之多。而目前歐盟的甲烷產量約為30億立方公尺,將近一半來自德國的農場和沼氣公司。
發電機組設施。圖片來源:陳郁玲 攝
《再生能源法》是畜牧業廢棄物能源化的法源依據,幾次修法下來,沼氣發電相關規範也更為完備。如, 2004年修法後可根據投料來源、工廠規模等細節提供額外補貼,也依動物糞肥為主要來源者及熱電共生發電廠(CHP)提供額外獎勵金。
2009年則提高小型發電廠的躉購價格( FITs)及對使用糞肥 30%以上的小型生質沼氣發電提高額外獎金。2009年後,動物糞肥使用佔比超過30%的小型生質沼氣廠(≤150kW)也因此大幅增加。
※ 本文感謝Tobias Sauer協助現場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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