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崴電廠若過關!台南怒吼表態將連署罷免黃偉哲
台南市民最後怒吼表態!若九崴發電廠過關將連署罷免黃偉哲!
今日(15日)由陳亭妃立委為安南區居民以及其涵蓋之6個里舉辦九崴天然氣發電廠爭議說明會,
本事件未經過與居民清楚溝通就舉辦環評會,許多居民還蒙在鼓裡,渾然不知自家附近就要興建一處超大型天然氣發電廠;
由史博館社區居民自救會代表黃老師先以簡報方式向與會居民、里長以及涉及本案的台糖副總經理、台電公司總經理、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台南市經發局、環保署副署長、文化部文資處等出席人員說明本案不應設址於此的原因;
1.位址設置在人口密集區與鄰近永康及新市區範圍甚廣
包含有九崴發電廠設址的位置以不僅址只有安定區以及安南區,而是涉及永康區(包含鹽行以及鹽州),包含鹽行國中(3公里)、三村國小(3.4公里)與台南應用科技大學(4公里)。與中州寮生活圈。以距離發電廠 1 到 3 公里的半徑統計,發電廠鄰近安南區五座國中小學、一座特教學校,一座區級醫院、一座國家級博物館、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涵蓋 8 個里約 4 萬多人。若以 5 公里距離計算,就高達 17 里 餘12萬多人電廠緊貼北台南都會生活圈且緊鄰多項重要政府建設,如 1500 戶的社會住宅(僅離 800 公尺)、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主球場容量 25000 人、副球場容量 3000 人、少棒專用主球場容量 8000 人)、台灣歷史博物館、國道八、國道一等,屬人口密集且成長區;電廠選址明顯違背台南市政府區域發展的既定政策。涉及人數已高達臺南市人口最多的行政區域永康區超過26萬人、安南區居民20萬人以及相關鄰近地區10多萬人共計餘60多萬人。
2.廢汙水排入安順排水線,汙染下游村落包含
外塭寮、五塊寮、台史博社區、中州寮、布袋嘴寮、舊和順、十三佃、陳卿寮、溪頂寮、海尾等人口密集社區村落
3.管線經過位置對保育鳥類以及文化遺址的重大傷害
九崴宣稱管線並未境過"居民生活住所",但卻經過國道1號、8號道路路段,若發生工安事件,那後果不堪設想;
頻臨絕種的1級保育鳥類以及第一級考古遺址,依法禁止開發!
4.九崴電廠每天排放0.85公噸氮氧化物,將推升PM2.5的濃度
九崴電廠一年要排放312萬噸氮氧化物,扣除允諾台南市政府要補助的12輛電動車,可減低2.856公噸,一年仍排放309萬公噸。除此之外,硫氧化物總一年排放量62.4公噸、粒狀汙染物年排放總量一年54.6公噸。
因此,提出四點陳情:(1)選址錯誤的評估、(2)空品影響的輕忽、(3)未落實民眾參與之行政程序疏失以及(4)台南經發局應慎重評估不應隨意將本案土地變更為發電廠用地!
同時,亦有民眾指出九崴宣稱第三期將挪出15公頃面積打造「台南之肺」,意即將60%以上主要土地規劃成為「森林生態公園」。也就是佯稱芬多精能降低碳排比的說法,卻沒有提出其發電廠排放出來的NOx(氮氧化物總排放量 24,691 公噸/年) 與BVOCs(植物所釋放的生物源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在森林大氣中一同被轉化成有機硝酸鹽(揮發性有機物),由於有機硝酸鹽的揮發性極低,因而會快速地演化成微粒物質,於是原本有益健康的芬多精被轉化為可能危害健康的PM2.5。產生毒害的氮氧化物(NOx)容易讓人咳嗽或是呼吸急促、疲憊、噁心,而高濃度的氮氧化物會造成上呼吸道腫脹、灼傷,甚至死亡。
而本案涉及不僅只是環評、工安、汙水排放、空氣汙染以及1級特定區農地變更成工廠用地等問題,台糖通過的合作備忘錄第34屆第20 次董事會議事錄提出(1)台糖得持有九崴公司股權比例至少20%,且依股權比例董事席次不得少於1席,各合資人持股比例另於投資協議書訂定各合資人持股比例另於投資協議書訂定。(2)台糖得指派1 人於九崴公司擔任一級主管,惟應符合九崴公司人力需求。等條件將84筆土地授予「土地使權同意書」已經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一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現任官吏不得充任民營實業公司董監事。現任官吏當選民營實業公司董監事雖非無效,但如充任此項董監事,以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公務員依法所有股份總額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亦屬違反服務法第 13 條第 1 項之規定。
台糖是國營事業的私人公司,即國營事業土地本質為全民所有,現況國營事業土地產權登記為公司所有,於法制上為私法人土地;依照公司法第 191 條,股東會決議之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無效。
依據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1174號裁判要旨以及最高法院 92 年度台上字第 1174 號及最高法院 94 年度台上字第 1821 號判決均指出:「股東會決議之瑕疵,與法律行為之瑕疵相近,有不成立、無效、得撤銷等態樣。」所謂決議不成立,係指自決議之過程觀顯然違反法令,法律上不能認為有股東會召開或有決議成立。
同時土地依照民法第774條:「土地所有人經營事業或行使其所有權,應注意防免鄰地之損害。」九崴天然氣儼然已違反大型發電廠應遠離人口密集區原則。
台糖副總經理雖在會議上提出,與九崴簽訂的合約有法定效力,卻無視於法律規定亦規避由行院院會通過「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概以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 第三條、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係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而是私相授受與九崴。
此外,台電鬆綁競標資格的合法性也遭質疑,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了趕部分電廠2025年商轉,史無前例鬆綁競標資格,即同意廠商先拿標案再後補環評同意,一反過去參加招標需準備「5+1」文件,必須含土地、天然氣、電源引接線、環評、縣市政府五個同意書之外還要加上電廠籌建計畫書。本次標案竟然忽略環評與縣市政府同意書變成「3+1」,即與前幾次投標的規定不相同,竟於本次鬆綁資格讓九崴順利得標!!本案已非單純環境評估與配合國家政策為開發藉口,不應違反憲法第15 條規定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旨在使財產所有人得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以確保人民所賴以維繫個人生存及自由發展其人格之生活資源。
去年辦理第一次環評,主管機關並非主要官員出席參加,居民的權利也不是只有區公所能代表,未按規定辦理其他都是書面資料,這樣的環評未審先訂!說明會是無效的!我們不需要九崴提出在台南有一個大安森林公園,我們就只要一個都會森林公園,九崴請退場!請市政府拿出魄力,落實你們所說的居住正義!人民最大!!
台糖宣稱提出的這84筆土地地區偏僻,土地鹽化不適合栽種,附近也沒有甚麼居民! 馬上被民眾打臉!因為就整個台南區(包含之前台南縣的行政區域)本處已經是整個台南的市中心,以都市計畫來說是未來是重點開發的中核心位置,台糖到底對於土地涉及的區域與都市計畫發展是否有嚴重誤判!? 同時,台電請尊重消費者用電權力!做為一個消費者台電在買電與賣電的過程要加入公民參與機制!!!不然人民永遠都在滅火甚至承受因為錯誤措施的嚴重後果。
李中岑議員率先表態既然是1級農牧特定用區,為什麼可以建工廠?!這個案子若是經發局市議會要通過,我一定會全力抗爭!九崴在新聞稿上面宣稱第三期要做森林公園,我們連第1期都不會讓你蓋了!都不用講3期!!我們一定會在議會強力抗爭到底,居民也要有所堅持,不是中央說甚麼你們就要照做。同時,經發局若要強勢過關,送交議會審預算時,身為程序委員的我!絕對不會讓你們送預算!
陳秋萍議員砲轟!為何在人口密集的地方設立發電廠!簡直草菅人命!!要求經發局將本案送議會審查!將全力杯葛!我們所有的居民全部不同意!
本案務必要撤除,不然發生工安或氣爆誰要負責!?
郭清華議員呼籲台南市政府要做任何決策要經過地方與民意支持,民意不支持,市政府要表態!九崴案若要審,台南市趕快表明立場!
邱昭勝議員強烈表示!台南市政府若支持九崴發電廠發市政府同意書在台南蓋!台南人串聯發起罷免黃偉哲!
最後由陳亭妃立委總結本次說明會以下幾個結論:
1.台糖的部分請回去轉達董事會要處理妥善!
2.環評初審未遵照正確程序,若要重新舉辦,要在兩個月前通知本案涉及之里長與居民前往參與。
3.經發局請轉知九崴,本案沒有跟居民站在一起,不可以設置!
4.經發局請轉知黃偉哲市長,除了本案的預算沒辦法過以外,居民會發動市長罷免!!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