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違章建築仍為房屋稅課徵對象 災民的違建也算嗎
無照違章建築仍為房屋稅課徵對象 災民的違建也算嗎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五條規定,房屋稅率分為住家用與非住家用房屋兩類,後者又分為營業用與非營業用。
房屋稅係由稽徵機關根據房屋稅條例有關規定,按房屋現值,依其使用情形所適用之稅率,核計稅額向納稅義務人徵收之。房屋凡供營業用者,不論營利事業是否取得執照,均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又房屋稅係以附屬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自不例外,仍應課徵房屋稅。
此外,稅務局說,高樓層房屋,其建造成本高,所核計房屋現值所適用的標準單價也較低樓層房屋為高。
房屋稅並不是按房屋造價或市價計算,而是以房屋課稅現值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得來。
稽徵機關核計房屋現值是以「房屋標準單價表」、「折舊率標準表」及「房屋地段等級率標準表」等為依據。
而「房屋標準單價表」係由各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按照構造別、用途別及房屋總層數等三個因素分別評定。
構造別:區分為鋼骨造、鋼筋混凝土造、加強磚造、磚造…等,其中以鋼骨造評價最高。
用途別:區分為四類,第一類國際觀光旅館、夜總會…等,第二類旅館、百貨公司、醫院…等,第三類店舖、住宅、辦公室…等,第四類工廠、倉庫…等,其中以第三類最多,但以第一類房屋評定單價最高。
房屋總層數:整座房屋建築總層數(不包括地下室或地下層之層數)越多,核算該棟各樓層的單價就越高。樓層越高,應繳納之房屋稅雖較高,但表示房屋使用人越多,其土地持分越少,相對地價稅負擔較輕,是與透天厝最大之區別。
(資料來源:本府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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