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制度把人民當提款機
日前審計部最新查核報告指出,光是去年度發給全國公務員的獎金高達1605億元,其中有1233億元缺乏法源依據,可以說近8成公務機關獎金都是「黑金」。另外,根據財政部提供立委資料,財政部98年度各地區國稅局核發檢舉獎金共5千6百多萬,光台北市國稅局就占2千多萬,高居第一,真的是把納稅人當提款機,吃人夠夠!
何況這些獎金的編列,很多曾被立法院在審查預算時刪除,然這些機關還是照編不誤;尤其是財政部,94年時就曾被刪除該部所屬單位的財務罰鍰獎勵金,但這些早被獎金豢養成肥貓的財政部官員早視「百姓的錢如己命」,不但公然踐踏立法權的行使,依然故我的自編預算自肥外,更可看出原來他們所謂「依法裁罰」人民的「法」,其實很多根本是機關自己的內規,而不是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
除了巧立名目自肥外,財稅單位更喜歡大家去做檢舉人。日前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在政大演講時,就曾以高額獎金為誘餌,公然鼓勵學生去當他的眼線,去檢舉逃漏稅。在校園中不做正當租稅觀念的宣導,反而煽動學生當「抓耙子」早已失格;然其實包藏禍心的是,鼓勵別人檢舉等於增加機關獲取檢舉獎金的機會,因為檢舉一成案,稽徵機關就可從罰鍰中提撥20﹪入自己的袋!這也難怪連「飯糰」、「紅茶」、「雞排」也成為稽徵對象;也難怪小小的台灣竟然有420萬宗的欠稅欠費行政執行案件,平均每兩戶就有一戶將遭強制執行恐怖現象;也難怪「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會成為2010租稅人權大調查的民怨之首!因為這每一個案件背後,其實都有豐厚的獎金,被財政部以「激勵同仁士氣」為名,實際上卻是行濫行課稅,強徵民財的豪奪行徑!
從審計部的調查中也可看出,沒有法源依據之獎金的編列,說明了行政權恣意膨脹,行政裁量恣意擴張的結果,台灣百姓當了這麼多年的冤大頭,養出了一隻隻吃人民夠夠的肥貓,這樣的制度再不廢除,官逼民反是指日可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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