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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那比颱風淹水救助金受理申請相關事宜

2010/09/2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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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凡那比颱風淹水救助金受理申請相關事宜

      凡那比颱風造成屏東縣所轄部分鄉鎮市淹水嚴重,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若民眾有受災事實者,請依程序向鄉鎮市公所申請天然災害補助,有關淹水救助金相關疑問,請電洽社會處社會救助科,諮詢電話:08-7365378,7365675。

      社會處表示,淹水救助金申請需檢附下列資料:

    (一)淹水佐證照片1張,淹水高度達50公分或100公分以上(屋內地板量測明顯看出淹水高度達50以上,例如用竹竿標示需有刻度);

    (二)檢附標示門牌號碼之照片1張;

     (三)天然災害勘查表

     (四)其他佐證附件,送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公所於受理申請後3日內進行勘查並審查後,並於7日內填繕相關資料送屏東縣政府,由縣府於7日內派員前往抽查,並於核定後辦理撥款。

      社會處說,依「屏東縣天然災害救助金核發規定」住戶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核發救助金5,000元;達100公分以上者,核發救助金1萬元。 社會處指出,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新修訂之「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限縮為『低收入戶及已列入政府扶助之中低收入家庭』,因水災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

      目前中低收入家庭係指領有下列津貼者:一、中低老人生活津貼;二、身障生活津貼;三、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四、特殊境遇家庭生活扶助;五、不幸兒少生活扶助。符合上述資格者,由公所認定,並得另外領取賑助金新台幣5000元整。此外,有關經濟部水利署之淹水補助相關事宜,迄今尚未接獲相關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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