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環保署驅離記者事件深度解析之一 

2007/09/29 18:58
2,859次瀏覽 ・ 0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9月17日環保署召開環評會議,當時自由時報的記者周富美小姐試圖進入卻被強行驅離。9月20日,自由時報和記協都收到環保署一只公函,文中環保署片面闡述:「8 月10 日及9月 17日環保署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議時,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嚴重妨礙公務」,同時環保署表示不同意周富美再至環保署採訪,要求自由時報訊行處理。

環評會議究竟是怎麼樣的會議?肩負怎麼樣的功能?記者進入有無爭議?旁聽是否有限制?請參考網友的解析。

讓我們先看看周富美小姐跟環保署對當天狀況的描述:

轉自http://blog.udn.com/choufumei/1238972

環評大會垂簾聽政?要求落實資訊公開!

今天,我再度以沉痛的心情,發表以下文章。

今天下午兩點多,環保署在四樓召開環評大會,眾多開發單位與環評委員列席,討論諸多重大開發案件,過去十三年來,環評大會向來開放媒體入內旁聽,但是這次 卻把媒體與旁聽者,通通趕到環評大會會議外的旁聽席,中間隔著一層厚厚的玻璃,然後拒絕媒體採訪,將玻璃內外兩層窗簾都拉下來,依法坐在旁聽席的與會者, 只能聽到開會發言者的聲音,卻無法看見有誰在說話,有時候討論消音時,根本就進入黑暗狀態。

下午四點出頭,我抵達環保署三樓公關室,到了四樓會議室,才發現只能進入隔著一層厚厚玻璃的旁聽室旁聽,當時玻璃內外兩層厚厚的窗簾都被拉上,根本看不到 任何與會者發言,此刻現場仍有公共電視記者在場,還有其他兩報的平面記者,我選擇離開旁聽室,走近環保署駐衛警守護的環評大會會議室大門,趁著有開發單位 離場開門的空檔,希望進入會議室,環保署駐衛警見狀,立刻阻擋並企圖將我推出門外,只剩下我的手與腳被夾在會議室大門內。

此時我喊著:「資訊公開,拒絕垂簾聽政,抗議環保戒嚴,抗議黑箱作業,妳們可以夾斷我的手和腳,但是不能拒絕資訊公開」,沒想到環保署政風室主任范大維立 刻走近我身旁,對我說,「我也可以告妳,妳的腰部碰到警察的手,我可以告妳性侵犯或性騷擾」,環保署與開發單位還有人不斷罵我「不要臉,媒體是亂源」,然 後范大維先生繼續交代屬下「打電話到自由時報」。

然後環保署政風室主任范大維立刻打起行動電話,尚未接通前,在我面前對我吼著,「我要叫警察來,依照妨害公務罪把妳抓起來,妨害公務是公訴罪」,我回應表 示:「你說,我要求資訊公開,犯了哪一條法」,但范大維並未回應,然後對著已經接通的手機說,『快點派警察來,最好是女警』」。

後來,或許環保署自知理虧,把玻璃內外兩層的窗簾都拉了起來,直到媒體和與會者都能看到環評大會現場,我才將被夾著許久的手與腳拉出會議室大門,持續聽 講,但是開發單位用來報告的投影片,是投在橫亙在會議室與旁聽席中間玻璃門上的兩片窗簾,不論開發單位或是列席者的投影片報告內容,旁聽席的人完全聽不 見。環保署透過玻璃門上那兩片用來顯示投影片的窗簾,成功阻擋了旁聽者的大部分視線。

現在的我,已經截稿了,寫下這份事發過程,並趁空檔檢查自己的傷勢,右手手肘下方被大門夾傷泛紅,右腳背也因被會議室大門夾住,出現紅腫與三條淺色血痕, 對於未來該何去何從,我沒有太多概念?颱風已經到來,日前八月十日,以及今天兩次採訪環評大會的經驗,強烈要求資訊公開的行動,有可能讓我再度面臨重重難 關與考驗,但要求環保署落實環評大會資訊公開的決心不變。

因為徹底的失望,讓我學會身處於艱難中,依舊不要放棄希望,那怕只有那麼一點點微弱火光,堅持唯一信念:「拒絕黑箱作業,要求資訊公開」!

(中央社公關稿平台20070921 17:28: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資料

第154次會議係新任委員第一次會議,該次會議僅由委員討論未來環境影響評估運作程序及了解尚未審結案件之辦理進度,並未對單一開發案件進行討論。同時為 尊重環評委員自由討論與表達意見之權利,已於會議開始之初接受媒體採訪與拍攝,並承諾將於會後詳細報告會議結論,全體列席媒體即配合離席開始進行會議。惟 會議進行間,周姓記者衝入會場,大聲咆哮,致會議中斷數十分鐘。事後周姓記者再以不實資訊召開記者會,環保署除已發布新聞資料澄清,亦已收集相關資訊,不 排除提出告訴的可能。

9月17日下午召開第155次委員會議,該次會議議程安排核備案6案、討論案7案及報告案 2案。環保署表示,自八月遷至新址後,囿於場地限制,無法讓相關團體、當地居民或代表及新聞媒體採訪人員直接於委員會的會場內旁聽,但延續以往會議公開的 慣例及原則,特別設置旁聽室,將委員會審查環境影響評估案件的討論過程公開,媒體及旁聽者可以同步看到及聽到會議討論過程。鑑於以往曾有將委員姓名、意見 及影像直接刊載於新聞媒體的情事,為確保委員能本於專業暢所欲言暨為維護委員隱私及安全,除經徵詢全體與會成員同意外,會議進行中不開放新聞媒體向會場攝影、錄影,但媒體仍可於旁聽室進行文字報導;同時,為利於環評委員進行公正、客觀及專業審查,除經徵詢全體與會成員同意外,環境影響評估案件議決過程 也將延續過去幾年慣例不予公開,審查結果均於會後對媒體及外界說明。周姓記者於該日會議進行中,不願在旁聽室,卻硬闖會議室,經勸阻無效,即對著會場全體 委員不斷咆哮,會議中斷近30分鐘,致原訂2件討論案及2件報告案無法於該次會議完成,影響人民權益至鉅。

環保署驅離記者爭議解析 

文/eslite12    轉自PTT媒亂版;經排版、標點。

(經轉載同意,作者表示只要附上作者名、出處,可任意轉載。本報導比照處理。)

環評會開放的程度如何?實務上如何操作?

環評會通常的程序是前階段討論的時候,開放文字記者進入旁聽,事實上這根本沒什麼。因為前階段的討論也會讓業者居民代表跟環保團體等利害關係人進去 在多數的案子,只要你找的到位置,根本不會有人來盤問你是誰。(編輯者註:周富美欲進入的是前階段討論過程,環保署公關稿說的是議決過程。)

真正秘密進行的是最後環評委做決定的時候,這個時候非環評委員全部得離席清場。知道環評實務的人都知道,這事實上才是最黑暗的部分。但這在這次並不是什麼爭點。因為這次的狀況是連前面的討論,環保署都不讓記者進入了。(編輯者註:同為政府機關,「台灣房屋情報網」在聲援記者周富美的連署中留言表示,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早已開放全程採訪。)

為什麼環評會需要公開?

環評會不一定是環保的。(事實上,它可能是個相對不環保的制度,不過跟媒體版無關不多談。)其"審查結論"自然也不見得會有"好"或"壞"可言,但如果我 們要把環評這個制度跑一下,環評少數的優點就是較能透過公民參與,透過一種類似司法審判的手段,把利益的交換折衝,透過公開於公眾的程序將雙方的論點展現 出來。

因此,程序的公開雖然不是實體的審查結論,卻是在接受環境影響評估機制建立的同時,最重要的一環。記者在這邊所扮演的角色,跟在報導多數新聞時是不大一樣 的,因為他們也是要讓此程序完整的一份子。今天環保署的做法,本身就是違反資訊公開的。更何況環保署架離記者的方式,就行政機關而言完全是荒腔走版。

看不到發言者的臉,真的會造成大錯?(請參考周富美的敘述)

我可以很明白告訴你:會。環評委員、不同政府機關、居民與環保團體、開發商,這些人在環評程序中的個別發言都應該受到公評。如果不看到他們的臉,請問這些事情整個社會要怎樣知道?

像台北市現任環評委員台科大教授李威儀(在逃中)在環評會中為公然主張漠視業主的違法,難道市民不應該知道?(有人會說他不是在台北市的案子被抓包,不過這是我親眼看到的。)

要求政府會議開放旁聽,是不是會造成如國防機密外洩等的副作用呢?
 
再其次,政府機關的資訊除了國家機密,本來就應該盡可能地公開。環評法就國防設施,本來就另外設有程序(事實上這也時常被濫用),國防設施根本不會跑一般 的環境影響評估機制的。

會議紀錄公開還不夠嗎?一定要有記者旁聽?

就算記者不在場,任何人都可以索取環評會議的紀錄,但是這些紀錄雖然理論上是逐字稿,實際上還是有些出入。這時有記者在場絕對是比 較恰當的選擇。

荒謬的地方還在於:依照環評法,環評審查前的討論本來環保團體居民代表,就都能夠參加。也就是說它並非行政機關內部會議、完全沒有外人參與。在這種情況之下,獨獨禁止記者參加,說穿了只是要隔離記者取得第一手的會議觀察。

事件最新發展:周富美小姐經報社安排內調後,選擇辭職。

聲援周富美的連署活動已經展開,目前已有數十個社會團體與近五百人的連署,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連署網址:

http://tinyurl.com/2feqfm

'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