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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破壞司法秩序 太極門弟子該向誰喊冤

2010/09/13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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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台北行政執行處以欠稅為由查封太極門兩處道館,太極門弟子9月5、6日在媒體提出「台灣司法秩序何在」的嚴正抗議,立刻引起海內外媒體及民眾的廣大回應,關注這個迫害租稅人權的冤案。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弟子代表蔡富強律師表示,這張違法稅單根本是無中生有,太極門沒有欠稅問題,更不是補習班,也不是營利事業,沒有任何營業行為。國稅局無視司法三審判決無罪確定的結果,不斷開出違法稅單、誣指逃漏稅,將太極門財產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行政執行處(下稱臺北執行處)強制執行。引起太極門弟子無法再忍耐的引爆點是,台北執行處明知此件強制執行案充滿違法與爭議,執意執行將造成難以回覆之損害,如今更嚴重超額查封,強奪民產,手法形同「抄家」,導致太極門弟子沒有道館可以練功。蔡富強律師強調,對於違法、濫權、瀆職的國稅局、臺北執行處官員,我們要求監察院依法調查懲處、張盛和次長下台以示負責!

(記者程寧台北報導)

  蔡富強律師指出:太極門弟子遵循傳統禮俗贈與掌門人的敬師禮,依民法第406條的規定,屬贈與性質;而太極門自55年成立、迄今四十餘年來,除了遭侯寬仁檢察官違法起訴、並移送國稅局違法課稅的80年至85年度以外,均無課稅問題。稅務案件完全是由刑案的不法起訴所衍生,且國稅局僅依司法判決廢棄的不法不實起訴書資料,未經實質查核,一再違法核課稅捐並重罰至今。蔡富強特別強調,民國96年7月13日,司法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判決書並明確認定太極門弟子之敬師禮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且弟子間為求整齊、方便,集體訂購所需練功服、打坐墊等用品,係由弟子互助代辦,為集體團購的消費行為,掌門人從無涉入,且最高法院亦判決確定弟子之間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掌門人洪石和夫婦等4人也於今年1月全數獲得冤獄賠償,更加證明太極門的無辜受害。未料國稅局至今仍引用十三多年前侯寬仁不實不法起訴書,違法開單課重稅,嚴重侵害人權。
  
  聯合報9月6日刊載,財稅官員指出,法院無罪判決是針對刑事部分,釐清太極門負責人洪石和等人未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但洪石和等人還是有逃漏稅的事實。對此蔡富強律師義憤填膺、嚴正駁斥:歷任財政部長甚至前財政部次長王得山亦曾公開表示,太極門的稅務案件是從刑案而來,刑案沒事,?案也會沒事,現在刑案太極門早已被判無罪無稅,且全數獲得冤賠,國稅局卻仍濫權違法、欺壓人民,不肯依法行政、撤銷違法稅單,財稅官員竟然還公然說謊!藐視司法,其心可議!迫害人權,其心可誅!
  
  刑事部分法院已判無罪,為什麼國稅局一再引用敗訴的起訴書資料?蔡富強表示:「98年監察院就已經針對太極門稅務冤案向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提出糾正,並對北市國稅局及中區國稅局提出七大違法。諷刺的是,國稅局事後卻又強調『稅務案件歸稅務案件,刑案歸刑案』,實在相當荒謬。」蔡富強再提出91年3月,監察院即已對侯寬仁的濫權違法做出調查報告,詳列八大違法,且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合證據法則,涉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項第10款》不應起訴之規定,嚴重侵害人權!蔡富強表示,具有國家公信力的司法判決與監察院調查都白紙黑字寫在公文書上,然而國稅局持續以違法稅單迫害太極門近14年,人民守法、政府枉法,這起國家暴力迫害人民的冤案,已受到國際間人權組織與媒體的關注。
  
  蔡富強補充說明,財政部至今已8次撤銷80-85年度綜合所得稅之課稅及罰鍰處分,前5次訴願決定撤銷均表示「司法案件判決結果如影響本件之核課,原處分機關自本於職權依更正程序辦理。」則刑案既已於96年7月13日三審判決無罪確定,國稅局本應主動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之規定撤銷原處分。因為刑事程序對於證據之調查審核,不論程序事項或實質認定,都較行政機關及行政法院為嚴謹,所以刑事案件與行政案件相牽連時,刑事訴訟既然已經終結,為了符合訴訟經濟,避免裁判矛盾,維護司法威信,則不論行政機關或行政法院,都應遵從刑事判決所認定之事實。但國稅局非但沒有撤銷自始無效的違法處分,反而一再拿91年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已決議廢棄的判例,欺騙行政法院法官,欺騙立法委員,欺騙部長,欺騙全國百姓,不但違背了三審法院的調查審理結果,也嚴重踐踏司法判決之威信,更已浪費無數公帑、浪費行政資源、司法資源及社會成本。
  
  太極門弟子代表洪天賜提到,國稅局凌駕五院,一次又一次開出稅單,不論多少監察院委員、立法委員、行政官員,訴願委員會委員、學者專家、媒體,為太極門冤案發出不平之鳴,國稅局依然裝聾作啞、死不認錯,不願撤銷所有的違法稅單。洪天賜激動的談到,如果一個國家的執法人員都可以不遵守法律,漠視人權,台灣哪裡還有民主可言?反正只有國稅局說了才算數,人民算什麼?法律有啥用?民主只是用來喊一喊個口號罷了!人權則是用來欺騙國際、欺騙世人的幌子!「兩公約」只是馬總統用來自我安慰的護身符而已!
  
  據法稅專家指出太極門稅務冤案僅為稅捐機關違法濫權之冰山一角,部分稅務、執行處人員執行公務經常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甚至跳脫於法律之外,嚴重侵害人權的事實。財政部長李述德先生曾於媒體公開表示,課稅要達到「人民繳稅心甘情願、政府課稅心安理得」,然部分稅務人員疑似圖謀個人績效、圖利他人領取檢舉獎金、執行獎金,不惜違法、濫權課徵,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卻從未間斷!稅捐機關及稅務人員未能依法行政、保障人權,所造成之人權侵害,以及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可回復之嚴重傷害,更讓冤案如野火燎原,一直無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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