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職責是什麼呢?警察的責任不就是維持秩序、維護治安嗎?
事實上並不是所有的警察都有這種想法,台北捷運警察隊的員警似乎只懂得納涼而已。
9日下午,有一位長期在捷運淡水站公園過生活的女遊民,在捷運站站前休息區發飆,據值班站長表示,這位女遊民因為下雨躲進休息區避雨,不過她攜帶大批又髒又亂、大包小包物品,佔據一整個區塊,其他旅客都避之唯恐不及,因此向站務人員投訴。
多次勸離無效,五點左右,值班站長便找來捷運警察會同處理,沒想到女遊民頓時失控發飆,記者當場拍到捷運警察始終在站長後方觀望,不發一語,任憑女遊民不斷以三字經對著值班站長咆哮、怒罵,偃然自己只是一位旁觀者,甚至女遊民尚未離開,這位執法的警察便逕自由站內電梯閃人了,留下不具公權力的值班站長獨自面對憤怒的女遊民。
沒有公權力的捷運站務人員,平時忙著服務旅客的業務,都已經自顧不暇了,還得撥出時間去應付其他妨礙秩序或治安方面的問題,反而主管執法的警察個個過起養老的悠閒生活,台北捷運警察隊依大眾捷運法而生存,卻像台北市政府供養的超貴花瓶,中看!不中用!我們期待市政府有魄力整頓,否則民眾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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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在應付這種狀況(民眾情緒化反應),建議請社會局具有溝通協調能力的社工,而非將責任推給警察!原因是警察未受過「同理心」等溝通協調訓練,因此對於民眾發生的爭執,通常只有「強勢作為」,導致警察與民眾造成衝突!
當然也建議現今的警察,若需身兼「溝通協調」勤務,請警政署與警察大學等,開辦相關研習與課程,同時鼓勵警察在下勤務後,能夠多多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特別是與勤務有關的活動,一方面公益社團有開辦各種同理心與專業訓練,另一方面提供服務之實務經驗,可說一舉多得!
個人在家扶中心就遇過幾個警察參加志工服務,表現優異,因此值得鼓勵!
捷運公司和警局之間有一定程序的通報模式,只是職權被晾在一旁罷了。
好人不該寂寞的,有優秀的警察和其他公務員,您何不把他們表揚出來呢?
謝謝呦
咱一塊兒努力呀
很欣賞你的新聞和用心呢
小尖兵!很棒唷!發現問題!監督政府管理措施需要大家一起關心!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