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張瑋妤律師為大家解惑法律問題。圖/露德協會提供)
許多朋友生活中多少會面臨一些法律上的困擾,我們特別邀請到張瑋妤律師來幫大家解惑,大家快來看看律師怎麼說吧!
網路上約用藥的風險
有些用藥個案亦可能遇到警察假裝用藥者約見面,也就是俗稱的釣魚,但一般來說,這個情況會被認為是已有犯意,警察只是機會提供而不是挑唆犯罪,所以如果因此被抓,通常案件還是會成立。
何謂臨檢、搜索
臨檢是非強制性的行政處分,無需令狀,但要符合「一目了然原則」及「最小侵害原則」,因此無合理事由,警察應以眼前所見臨檢為主,不可以過度搜查。
搜索是令狀原則,強制性司法處分,但搜索會有範圍限制,包含誰要被搜索、搜索處所、身體、物件或電磁紀錄(特定範圍),如果非令狀標註搜索到的證據可能會被爭執能不能當證據來使用。
一般民眾面對臨檢可行使的權利
如果你並無犯任何的錯,遇到臨檢請勿擔心,可以詢問警察為什麼要臨檢,臨檢的依據,也可以要求「警員編號」及索取「臨檢異議單」,這樣若有任何糾紛才得以保障自己,如果警察請你開後車廂、機車車廂或包包給他盤查,打開後將代表你「同意搜索」,同意搜索的物品可以當證據,如果你覺得你並沒有做什麼事情,在個人隱私保障下,可以拒絕也沒關係,如果有任何糾紛,建議聯繫律師協調。
我是緩起訴,請問這樣會有前科嗎?
緩起訴是暫緩起訴,並未進法院,因此如果緩起訴期滿,是不會有前科紀錄,也可以申請良民證,但公部門內部資料依舊會留有相關紀錄,若未來有案件,調閱紀錄,法官或律師依舊可以知道過往的情形。
露德協會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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