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雞取卵?國稅局強搶人民財產毫不手軟!
從各大報的財經新聞中,點名率最高的欠稅大戶,黃任中、黃若谷父子共欠稅 31 億,高居欠稅大戶前一、二名。黃任中,已故納稅義務人,其稅務案件因當事人身亡而令該案陷入膠著未有定論;黃若谷,因其父不明遺產 40 億支票事件而成為國稅局追討徵繳遺產稅17億的最大戶。
黃任中因欠稅案遭拘提管收,據報載黃任中當時身體狀況,幾已視同重度病患,健康情形日趨危險,而事實證明,黃任中於收押期間因器官衰竭過逝。
九鼎會計師事務所主持人張福淙先生,於其發表的一篇論文《台灣稅務人權回顧與展望》,將黃任中的稅務案件列為「台灣稅務人權的十大缺失」中的第二名,其標題更明言【黃任中節稅被冤屈成逃漏,活活遭整死】。黃任中雖因欠稅遭國稅局移送強制執行,然該稅務案實應屬在審階段,行政執行機關於案件尚未確定前,採取限制其人身的管收並強制執行,未審先判,並以媒體方式輿論定罪,致納稅義務人死於非命,此等不當業務過失,難道是被法律所認可的嗎?人民欠稅,罪該致死嗎?
再看黃若谷遺產稅案件,僅憑一紙非經承認且連台北市國稅局和台北行政執行處都說不清楚的 40 億支票,即認定為納稅義務人繼承至其父的法定遺產,並據此認定核課稅額,完全枉顧納稅義務人採限定繼承的事實,且國稅局所依憑課稅事源究竟是否為真,國稅局亦無法說明,卻要求納稅義務人須自行找出證據證明其自身的清白。國稅局為了討稅,祭出惡劣手段踐踏稅務人權、法院未經裁定逼迫人民繳納稅款,其不當行徑已到無法無天的地步。
據財政部資料顯示,超過十年仍在纏訟中的稅務案件超過 200 件,其中太極門稅務冤案更是指標案例,該稅案從民國86年迄今已將近14個年頭,而更令人不解的是,此案已於96年7月13日經最高法院三審宣判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國稅局仍緊捏當年侯姓檢察官不實起訴書內容,逕行開單,本應待司法確定才可執行稅單開立的程序,正如陳前總統涉嫌洗錢案例中,國稅局官員公開表示「在調查有無涉及逃漏稅問題之前,必須要回到前端,先確定資金的來源為何,如果是非法所得,依照規定將被沒入,根本就沒有繳稅的問題。」
此外,國稅局為達課稅保全資產之目的,於85年間侯檢察官偵查期間,即違法凍結當事人名下資產,其後更以非法手段變賣股票,將當事人帳戶提領一空,未留予當事人足供基本生活與生存的財產,其行徑枉顧人民被憲法所明文保障之生存權、財產權、工作權及遷徙自由,其違法開出之稅單將人民權利迫害殆盡!俟掌門人夫人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承審法官審理時揭發國稅局人員倒填日期、偽造公文書之犯行。更令人髮指的是台北市國稅局因犯行遭揭穿,冠冕堂皇盜用國庫,緊急以「退稅」名義,歸還違法執行款項!國稅局其濫用公權力,掩藏自己犯罪行徑,在建國邁向百年之際,如此違法濫權令人感到相當驚訝及不恥。
縱觀國稅局將強制執行的420萬件稅務案件,國稅局未依公平原則及未依正當程序違法核課重罰,讓其開立出萬年不死稅單不斷纏繞人民在身。
股市大戶如黃任中之流者,都能被國稅局以殺雞儆猴的方式玩弄至死;萬人團體如太極門的稅務冤案,都能被國稅局苦苦追殺近14年之久,若一介小民遇到此等案件,其下場豈不比黃任中更淒慘?馬總統在大力整飭政府官員肅貪防弊的同時,焉能知悉人民內心無處喊冤的怨氣及深層的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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