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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碳定價促進氣候公正轉型 歐盟和美國加州政府這樣做

2022/06/1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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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定價的收益是低碳轉型的驅動力,也承擔著氣候公正轉型的責任。各國對於運用碳定價收益的作法不盡相同,但同樣重視對弱勢群體的補助。目前台灣的碳費制度也勢在必行,因此本文選取歐盟和美國加州的例子作為借鏡,說明碳定價促進氣候公正轉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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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定價的收益不僅是低碳轉型的驅動力,也轉動著氣候公正轉型的齒輪。圖片來源:stavros karabinas/flickr (CC BY 2.0)

淨零碳排在全球盛行,人們蜂擁搭上航向永續的船隻。這場浩大的冒險,有人懷抱希望,滿手金幣跳上船隻,卻也有人缺少資源,因而坐困故鄉,被遺落在眾人之後——若不想遺落任何人,那麼碳定價將會是首選。

碳排放交易系統與碳稅 兩種形式差在哪?

碳定價(carbon pricing)的定義是為二氧化碳制定價格,讓排放二氧化碳的污染者,付出相應的金額,使外部成本內部化,並彰顯氣候變遷的外部成本(例如極端氣候造成的財務損失和健康風險)。

截至2021年,全球已有65個碳定價機制,涵蓋45個國家以及全球21.5%的溫室氣體排放碳定價的形式隨著地域而改變,最常見的應用方式是「碳排放交易系統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TS)」和「碳稅(Carbon tax)」。

在碳排放交易系統之下,會事先設定全域的排放總量(Emission cap)與減碳目標,並由政府核發免費的排放額度給各單位。如果某單位的排放量超過原先設定的額度,便需要到市場上購買其他單位釋出的額度,以此將整體的排放總量限制在最初設定的目標。

碳稅雖然也奠基於碳定價,但與ETS不同的是,ETS的碳價會隨市場波動,而碳稅的碳價是一開始就被決定的。此外,碳稅在施行前,減碳效益是未知數;ETS則已事先核定全域的排放總量,較能預期一段特定時間後的減碳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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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排放系統中,各單位被設定在特定的減碳目標之下,企業A若減碳有成,釋出的排放額度便可賣給超過排放額度的企業B。圖片來源:擷取自Tera

驅動低碳轉型外 碳定價也承擔氣候公正轉型責任

除了讓碳排外部成本內部化之外,碳定價也是一條通道,不但能將資金引流到低碳科技的發展,也能試著為弱勢群體減輕氣候變遷帶來的衝擊,推駛更多人邁向淨零碳排。尤其,一旦ETS的涵蓋範圍擴展至建築和交通部門,相關的生活成本將會提高,勢將衝擊更多弱勢群體。

此時,碳定價的收益便可挹注相關的解決方案,例如:汰換高耗能家電,或是予以節能診斷,協助弱勢家庭減少能源支出。

各國對於運用碳定價收益的作法不盡相同,但同樣重視對弱勢群體的補助。目前台灣的碳費制度也勢在必行[1],因此本文選取歐盟和美國加州的例子作為借鏡,說明碳定價促進氣候公正轉型的可能性。

歐盟《55套案》:社會氣候基金 助弱勢族群打破能源貧窮迴圈

2021年,歐盟揭示了《55套案》(Fit for 55),作為《歐洲綠色政綱》(European Green Deal)的一部份,目標預計於2030年減少約55%的溫室氣體排放(以1990年之排放量為基準),並於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

在《55套案》一系列的計畫當中,社會氣候基金(Social climate fund)的設立為弱勢群體點亮一盞明燈。這個資金將得到歐盟ETS約7200萬歐元的收益挹注,並在2025~2032年分配給各個成員國,具體措施有:

  • 減少受低碳轉型衝擊的家戶、通勤者、小型企業的經濟負擔;
  • 投資建築部門的能源效率、低碳供暖/冷氣系統、再生能源整合以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
  • 直接補助弱勢群體和低收入戶;
  • 資助淨零排放和低碳排的交通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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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戶裝設太陽能板。圖片來源: 100% Campaignflickr (CC BY 2.0)

屆時,大約25%的ETS收入將會投入在社會氣候基金裡。除了社會氣候基金,歐盟也著手於其他氣候政策,例如《歐盟能源稅指令》,弱勢群體可以免繳高昂的能源稅,也同時在《能源效率指令》和《再生能源指令》中,在弱勢群體與低收入戶家庭的節能成效上,設定強制性目標。

由於歐盟ETS涉及眾多國家,社會氣候基金也成為檢視的對象。一些非政府組織連署,呼籲社會氣候基金提高金額,並主張該基金應跳脫「短期賠償」的思維,更積極投入協助這些家戶翻修房屋、設置太陽能板或其他再生能源設施,如此他們也能主動朝向淨零,打破能源貧窮的循環。

美國加州:35%ETS收入用於弱勢群體和低收入戶的低碳轉型

美國加州於2013年推出ETS,成為僅次於中國、歐盟與南韓的全球第四大碳排放交易系統。其目標是在2050年前減少80%的碳排放(以1990年之排放量為基準),並於2045年達成碳中和。

加州規定,ETS收入的35%需用於弱勢群體和低收入戶上,但實際上迄今已累計投入50%的基金於其中。加州在辨識弱勢群體和低收入戶上也十分細膩,他們製作「CalEnviroScreen」風險地圖,將環境污染(例如:暴露於PM2.5與農藥污染的程度)、社會經濟(例如:貧窮與教育程度)等脆弱度和暴露度納入考量,以便得知哪些區域承受的環境與社會風險較高,而需要較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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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氣候投資成果,包含補助約8,900個可負擔住宅、850個公共運輸計畫以擴展鐵路和公車服務等。圖片來源:擷取自California Climate Invest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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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政府透過CalEnviroScreen風險地圖,採納多種參數辨識弱勢群體和低收入戶。圖片來源:CalEnviroScreen

美國加州碳市場

目前加州ETS涵蓋了發電業、大型工業、住商部門和交通部門,2020整年的收入達125億美金。根據加州通過的法案(AB 1532、SB535、AB1150),這些收入需要投入環境面向,特別是在改善空氣品質上,所投資的領域包含:低碳交通、防止火災、提供可負擔的住宅與環境復育等等。目前的成果包含補助了約8,900個可負擔住宅、850個公共運輸計畫以擴展鐵路和公車服務,促使減少7萬噸的空氣污染等。

在推動低碳交通運具方面,加州政府運用ETS的收入,補助低收入戶汰換油車,改為混合動力電動車、電動車或燃料電動車,具體提供降價、低利貸款、安裝家用充電樁等方案。此外,由於近年加州森林火災肆虐,在資金的運用上也格外重視森林火災的防治,像是強化火災煙霧監測系統、提供民眾對於火災煙霧的危害意識等。

不論是歐盟的社會氣候基金或加州碳市場的例子,皆展示了一股由上而下的力量,轉動著氣候公正轉型的齒輪。然而,我們也必須謹記:在這些機構進行龐大的投資、研究與諮詢之下,仍須仰賴公民持續不歇的表達與對話——社會個體採取主動的凝視與介入,即使在短期會讓社會充滿不同的聲音,導致低碳轉型的過程有些顛簸;但就長期來說,公民的參與,無疑將為社會持續注入更多元、趨向公平的力量。

註釋:

[1] 今(2022)年進入立法程序的《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已經納入碳費政策,針對年排碳量2.5萬噸以上近200家排碳大戶,預計於2024開徵「碳費」,藉此加速減碳行動。台灣不傾向項由財政部徵收「碳稅」,而是由環保署徵收「碳費」,最主要是著眼點是把碳費設定為「經濟誘因」非「財政工具」並「專款專用」,達成減碳的功效。

【參考資料】

世界銀行(The World Bank),Carbon Pricing Dashboard

環境資訊中心【研商氣候法】碳費還要等 收多少、怎麼用? 環署擬另外公告「保留彈性」

歐盟執委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55套案」

歐洲議會(European commission),社會氣候基金(Social climate fund)

Joint Statement on the Social Climate Fund.

California Cap and Trade.

California Climate Investments programs.

Annual reports of California Climate Investments programs.

CalEnviroSc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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