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台不一定是要將有形的東西賣掉,將無形的東西『摧毀』也是賣台的行為。
有圖為證 台北花博預覽(三)
在士林老人服務中心認識一位研究所的社工實習員Walis,我的本能很快的就發現他難得的特質,很高興認識了他。在facebook 他突然問我:『謝大哥,另外請教你,自行投案和自首有何差別?』
我說,
Walis 哈哈 你在考我,不會上當。
以政府行政為例,就說花博吧!在『神不知鬼不覺』之際,事件當事人、行為人或負責人突然良心發現覺得不妥,而主動向有調查權的主管或司法機關『自我檢舉』這就是自首。『神不知鬼不覺』是要件,事情曝光了就不稱自首。調查權也很重要,被告知而沒調查,這主管就得扛下責任,調查屬實而不移送就犯下包庇和共犯的刑責。
好市長說已經移送調查,這移送的時間如果是在議員檢舉或媒體報料之前,那就是自首,否則叫做投案。
還有另一種,連投案都不是,在被抓到證據之後還堅持『依法行政』強辯到底,只好等司法公訴或依檢舉起訴,那時候就變成『嫌犯』。我不知道花博事件屬於哪一種。
這是我對花博的一切所持的看法。
政府官員,官當得越大他的業障風險就越高,Walis是原住民基督徒,我沒跟他談這種佛教觀點。所有的人,生活在社會上,都有法律規範、有道德規範,有環境責任,有地球責任。只是人小影響也小,官大責任也大。馬英九說他『賣台』這件事沒有能力,賣台不一定是要將有形的東西賣掉,將無形的東西『摧毀』也是賣台的行為。
以馬英九的能力,我確實相信他沒能力賣台,賣了,也賣不到好價錢這才是嚴重的問題。
昨天寫了台北花博預覽(二)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63608 後來又在自己的文章後面補充了一些意見,恐怕很多人不看回應欄,所以將回應在此重貼一次以方便你的閱讀。
回應一)
這幾張施工圖是六月底拍到的樣子,相信現在應該裝飾得很『華麗』了。
我們不能對花博污名化,否則市政府會告你,就像當年在中國必須手捧毛語錄,言必稱毛主席。
郝龍斌應該是善意的,『他們』不懂得欣賞台灣的美,尤其為了迎接大陸客,一方面為了讓他們賓至如歸,另一方面不要丟台灣的臉,又可以利用台灣林安泰和蘇州庭園,將大中華作連結。有什麼思想才會有什麼行為,這篇意見也是一樣。
相較於『大中華』蘇州庭園,台灣確實美得很土很純樸。就像很多人從中國旅遊回來都覺得台灣比中國落後,台灣相形之下變得很土。
不談意識型態(人若沒有意識型態,和行屍走肉有何差別?),幸好有衛星地圖作比對和參考,從衛星圖上我們看到全是綠地,將來花博開放之後大家再來『比一比』看看多少綠地變成水泥,到時候根據事實證據再來和好市府算總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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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二)
林安泰家族成員,應該有權力對於這樣的『改造』進行審核表達意見。
否則就是變造記憶破壞古蹟。
或許可以向監察院周陽山委員提出陳情,日前文建會擬拍攝『國父傳』,聽說有人想從不同的面向對偉大的國父作多樣性報導,周陽山火大,說是要彈劾文建會。
有如此『忠於真相』的監委,林家後代可以和他『相濡以沫』彼此慰藉鼓勵。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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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廣告,有點像在電線杆上上的亂貼,恐怕會有降低品牌形象的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