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殺了文化?
日前在公視「台灣的圓仔花」看到一段「巴奈的故事」非常感動。巴奈是一個阿美族的現代女性,從小她不喜歡自己原住民的身份,因此學習西洋音樂,也取得美國音樂博士學位,後來因老師許常惠的指點,以及自己內心深處的使命感,回頭到族群裡尋根研究,記錄自己族人的音樂、舞蹈、文化,用心想把族人的文化保存下來,後來也被族人選為祭師。其中也因基督教信仰及西方現代教育,內心衝突激盪,但最後還是選擇留下來,為保存記錄自己的文化而努力。因為她說:「我不知我的族群還能存在多久,但記錄下來至少讓後人知道曾經有一個族群在這塊土地生存過。」聽了真令人感傷,因為我們都知道:一個族群的文化消失了,也代表這個族群消滅了。
馬英九總統就職兩週年提出「文化興國」,他表示:「財富可以使一個國家變大,但只有文化才能使一個國家變偉大」。文化是國家命脈的基石,世界各國無不耗費鉅資,努力維護弘揚自己國家文化。太極門是常期致力文化傳承,弘揚中華國粹氣功武術文化的武術團體,掌門人帶領弟子參加國內外超過兩千場公益展演活動,多次受邀國慶大典,更自費走遍五大洲與各國文化交流,為國人締造無數次的文化奇蹟。這是「文化興國」最具體展現的行動力。
但這樣一個愛國、愛民、愛世人的團體,卻遭受侯寬仁檢察官以莫須有「養小鬼」罪名起訴,嚴重違反科學辦案精神及證據法則,戕害司法威信,貽笑國際,更殘害了一個發揚國粹的文化團體。這是司法史上一大汙點。從民國85年侯寬仁檢察官違法搜索偵查開始,86年四月提交違法起訴書,直到96年七月歷經一審、二審、三審,花了十年七個月的歲月,最終三審最高法院宣告太極門四名被告均判無罪,並獲得冤獄賠償,創下了台灣矚目性案件無更審的紀錄,太極門清白獲得昭雪,但司法不公造成之傷害卻已無可彌補。監察院雖於91年主動調查提出侯寬仁辦案之八大違法,要求法務部對侯檢察官從嚴究責議處,但在高檢署官官相護的心態下,至今侯檢察官沒有受到任何懲處。
更叫人駭怕的是,殺害文化的殺手還有共犯:國稅局以侯檢察官移交的這份不法不實起訴書,在未經審理情形下,逕行違法核課。雖然財政部5次撤銷80~85年度綜合所得稅之課稅處分,認定但國稅局仍違反財政部及最高行政法院撤銷意旨,屢次發出不法稅單。監察院於98年9月2日對國稅局辦理太極門稅務案件之不當,提出七大違法,可見國稅局課稅之嚴重違法。然而不見國稅局絲毫有檢討之心,時至今日仍誣指太極門是補習班,不顧刑案判決之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持續違法開出不法稅單並重罰,讓太極門面臨道館隨時被違法拍賣、資產被處分的窘境。
中國傳統文化在西方教育產生的排擠效應下已有日漸式微的困境,許多團體單位皆是以一股傳承文化命脈的使命感,苦撐堅持而尚存至今。倘若此例一開,全國相關的武術、氣功、國術團體將同遭稅災,中華優良國粹文化的傳承也將陷入危機,武術文化命脈不保,「文化興國」的藍圖也隨之破滅。
我想問問這些違法行事的行政官員們:你們可知有多少的「文化」命斷於你們的「法刀」之下?若是下一代的子子孫孫問起:「文化於何處?」;身為殺手的你,將要如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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