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廢棄物 屏縣府轉生再利用
廢棄漁網具流失到海洋造成「幽靈漁撈」事件,造成隱形海洋危害。為維護海洋生態及順應國際趨勢,在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的支持下,屏縣府試辦廢棄漁網回收、妥善處理與再利用機制,達成促進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第14項目標「保育與永續利用海洋及海洋資源以確保永續發展」。
屏縣府透過今年度辦理「廢棄漁網獎勵回收機制」與「廢棄漁網妥善處理與去化」實踐海洋永續之路,並規劃將回收的廢棄漁網轉向再利用的機會,這些政策的推動,從源頭管控,末端清除廢棄漁網具,可減少海上幽靈漁撈事件的再發率。
當幽靈漁撈捕獲生物後,垂死及腐爛的生物氣味吸引其他魚類來覓食時,就會發生長期的“自動重新誘餌”的連環效應,釋放的氣味增加對其牠魚類的吸引力,而增加了幽靈漁撈的效率;危害海中生物包括纏繞鯨豚、海龜、海鳥、並覆蓋住海底礁區導致破壞棲地之功能;漂浮的廢棄漁網也會纏住或堵塞船舶的進水閥、螺旋槳、螺旋槳軸和舵,從而使船舶擱淺並使船舶和船員處於危險之中。
另外縣府再次加碼廢漁網回收獎勵,廢棄漁網經去除浮子、沉子、浮球及垃圾等雜物後,本府最高以每公斤15元獎勵金回收,對象限設籍屏東縣漁民,期限至12月31日,漁民可將廢棄漁網於每月第一、二週的星期三,攜至鹽埔漁港、枋寮漁港、水利村漁港、塭豐漁港等暫置區進行回收,其它未有暫置區之漁港,可向當地漁會登記,或撥打大仁科技大學服務專線0970-233-322,另行安排回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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