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官玩弄人命財產 人民吶喊:為實現正義 不惜天崩地裂
古今常以六月雪、竇娥冤來形容人世間的千古奇冤、莫大冤屈難伸而撼動天地;現今民主法治社會,強調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人禍造成的司法不公,可比六月雪、竇娥冤教人痛心疾首。日前台北縣刑警大隊小隊長林安順殉職命案,歷經13年纏訟,高院更五審判決結果卻出現同一位法官推翻自己原判決的情況,最後形同「只有受害人、沒有凶手!」家屬強烈質疑司法公信何在?「究竟是誰殺了我家人?」家屬有冤難伸!
在古羅馬神話中的正義女神名為茱蒂堤亞(Justitia),就是英文正義(justice)的字源,而法官的英文正是justicer,與正義女神在詞源上關係密切,代表著「正義、公平」。正義女神矇住雙眼,一手持天秤,另一手持長劍,表示六親不認,大公無私,凡事一律按照天秤公平稱量,對於不公不義的人與事,揮劍便砍。「主持公道、伸張正義」,人世間的法官不正是正義女神的化身嗎?法界人士形容,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則會汙染了水源!台灣現今爆發種種司法弊案,含括行政機關與執法人員對人民基本權的迫害,造成民眾對司法失去信心,司法的價值不復存在,司法的權威更無從談起。日前在立法院由財政委員會召委康世儒舉辦「保護租稅人權 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與會學者之一,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天財律師,為捍衛租稅人權疾呼,國內充斥不適任的法官,到了應該要淘汰的時候!
林天財律師長期致力於推動人權保障,曾獲馬英九總統頒獎為「優秀公益律師」。在這場具有租稅人權改革意義的公聽會,他認為太極門因刑案衍生的稅務案件,其嚴重性已經涉及四院,公聽會沒有把司法院找來,是一個很大的敗筆。林天財律師一針見血指出,同一事實,同一法官,其中四個年度判太極門勝訴,唯獨81年度判太極門敗訴,凸顯法官的判決本身就充滿矛盾。他認為,同一法官對同一事實,自己竟然有不同的認定標準,中華民國充斥著不適任的法官,是不是到了應該要淘汰的時候?
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強表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原審法官數次開庭時都要求中區國稅局提出從銀行調到的帳戶往來資料,但國稅局卻遲遲不提出。拖延四個多月,法官當庭確認國稅局核課的金額確實有錯誤,並表明原處分將全部撤銷,準備程序即將終結。不料卻突然更換法官,新的承審法官沒有再進行任何調查程序查明事實,就直接進行言詞辯論,並於開辯論庭前向國稅局調查證據,並且直接在判決書引為證據,法官卻沒有在辯論庭時主動告知太極門,給太極門有辯論的機會,涉有「突襲裁判」之嫌。法官還將本案作分割判決,即80、82、83、84共四個年度判太極門勝訴,獨判81年度駁回判太極門敗訴,明顯的就是同一性質、不同年度,卻做不相同的判決。法官不是「主持公道、伸張正義」的正義女神化身嗎?為何造成人民陷於有法難依、有理難從、有冤難伸的痛苦境地?
蔡富強指出,掌門人夫婦80至85年度綜所稅案件,六個年度之事實均一致,其中五個年度原處分均因違法錯誤而遭撤銷,唯獨81年度遭駁回敗訴,可見該判決確與論理及經驗法則有違。該年度敗訴是因為國稅局惡意隱匿函查表之重要證據,並竄改、偽造文書,在答辯公文書上不實登載僅5人稱敬師禮為贈與,更違法引用91年已被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之行政法院55年判字第2號判例、46年判字第8號判例見解,違法聲稱「刑事判決與行政處分,可各自認定」,欺騙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導致其做出錯誤判決,可見81年度處分也是錯誤違法。
蔡富強表示,除81年度外,全部違法課稅處分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確定,國稅局卻未依法撤銷原處分及所有禁止處分,並解除擔保,且逾越法定復查期間,甚至拖延3年4個月,本案已確定,不得再發單。但國稅局竟僅刪減部分金額,再度違法發出稅單,該稅單依法無效,無奈掌門人夫婦被迫再度提起訴願,人民又被迫重新走一次行政救濟程序,永無止境。
舉世皆云,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而如何保證司法公正是建設法治國家的核心之一。蔡富強嚴詞重申,太極門稅務冤案中,掌門人夫婦依法律規定在期限內提起復查及訴願,但國稅局做成復查決定或重核復查決定,一次又一次的超過法定兩個月期限。國稅局視法律如糞土的顢頇傲慢,無視憲法保障人民「一事不二罰」基本權利,一再延宕,一事一辦再辦、甚至到一事八辦,拿國家薪俸、領納稅人的血汗錢,無法無天的玩數字遊戲,每一次將金額加加減減又重新開出稅單,以至於人民耗費數年、甚至長達10多年的時間與心力、財力,好不容易打贏訴訟,卻回到原點,人民悲嘆:「贏了也是輸,沒完沒了!」而這些違法違憲的官員,竟還滿口依法行政,其行逕是貪圖績效獎金?貪功升官?抑或圖利國庫?實在令人鄙棄!蔡富強內心有股悲哀,官員玩弄人民的性命財產於掌間,玩掉了司法威信、玩掉了社會和諧、玩掉了國家的未來!正義女神可聽見人民的痛苦吶喊聲,誰願為實現正義而不惜天崩地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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