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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科技的『血鑽石』

2010/08/0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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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o推 9
檢舉

美國四十位超級富豪承諾捐出至少一半的財產作善事。國人對台灣大老闆期望不多,不一定要作善事,至少不要再作惡事了。

 

 

 

台灣高科技的『血鑽石』

 

 

很沈痛的寫下這個標題,希望高科技老闆看到、希望馬英九看到、全世界都看到也無妨。

沈痛,因為正當台塑麥寮大火、苗栗大埔毀田、白海豚被吳敦義要求轉彎、中科三期四期違法等等事件發生的同時,美國四十位超級富豪承諾捐出至少一半的財產作善事。國人對台灣大老闆期望不多,不一定要作善事,至少不要再作惡事了。

如果台灣高科技產品就像全球矚目的血鑽石一樣,財富和榮耀建立在污染以及強奪農民視如生命的田地而來,徵收土地依法行事,政府有錯嗎?以政府為靠山依法投資,財團有錯嗎?到底是誰的責任、是誰造成的?

人類生命之所以可貴,因為他有一股向上提升的潛力和動能。不同的經濟條件有不同的生活標準,這個標準包括道德、環境和保育。富豪捐出大部分財產作善事,取之於社會用諸於社會,這屬於道德層面,離台灣太遠姑且不提。

1966 RCA在台設廠,台灣進入科技產業,也將科技污染介紹給台灣。

環保署廢管處有一篇報告談到台塑汞污泥國際事件。
http://www.ncu.edu.tw/~cge/3/download/leehc_ref/8908speak.doc
依調查資料,民國七十八年以前,約產生五萬公噸汞污泥,其中有53%在民國七十二年政府未管制之前,隨垃圾進入掩埋場。有錢能使鬼堆磨,經固化後的汞污泥『以建築廢棄物、水泥塊名義』專船出口運往柬埔寨,有錢還是會遇到鬼,終於爆發了轟動世界的柬埔寨事件。經過多番轉折,自己的屁股自己擦,最後大部分的污染物退運回到台灣的台塑仁武廠。(詳情請連結閱讀)

馬政府為了拼經濟,強徵農民稻田轉賣給高產值、高稅收的高科技產業設廠(依據吳敦義說法,這是前朝規劃的)。由於執行時手段粗暴天理難容,喚醒了台灣各地農民形成一股超極強大的保田運動(根據執政者說法,這是在野黨的政治操弄),全台各地的土地徵收案頓時成為全民公敵。在野黨能力也真夠厲害,能夠如此成功抹黑執政者(真是因果輪迴,前朝政府,別提那個扁字,不知有無類似感慨)。

鴻海大陸廠發生不幸的員工跳樓蝴蝶效應,社會以及學界以「台灣之恥」、「血汗工廠」發表強烈譴責,使得鴻海總財務長跳上火線表達『鴻海重新檢討在台投資』。此事非同小可,鴻海之音如雷貫耳,馬英九的耳朵突然『聰』了起來,一切都聽見了。經濟部長施顏祥竟然說社會上用「血汗工廠」來惡意攻擊郭台銘是台灣之恥是「非常、非常、非常不恰當」,對台灣經濟貢獻這麼多的公司被形容為「台灣之恥」,這才是台灣之恥。

借用他的話再說一次,這真的是台灣之恥!

高等行政法院判定中科三期四期必須停工,大老闆紛紛跳腳,連吳敦義都親口轉述大老闆的講話,台灣到底有幾個政府,到底誰說了算。

我們必須體諒當政者的無奈,你看看鄰近的偉大祖國,說拆就拆說建就建,人家一個長江大壩蓋好了,高鐵通車了,世博會都快結束了,誰敢批判政府?誰敢堅持環保?誰敢妨礙國家偉大建設和經濟發展?台灣連一個花博都被如此奚落。

唉!XX的,獨裁真好,毛主席萬歲!

王永慶經營之神突然墜落人間,巨大財富因為污染而失去光彩和尊嚴。如果大財團、大老闆不要對政府施壓,將投資利得拿出比較大的比例用於污染防制、用於設備更新、用於員工健康和福利、用於廠區附近居民疾病的檢查和醫療(不管是否直接和台塑有關,反正長庚是自己開的)相信可以做為其他台灣企業的表率,讓台灣高科技以相對高的道德標準,生產潔淨明亮的鑽石造福世界。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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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巴菲特、蓋茲 美40超級富豪捐財產作慈善
〔編譯張沛元/綜合四日外電報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ug/5/today-int1.htm
四十名美國億萬富豪四日承諾將至少捐出五成個人財產給一個基金會,以響應投資天王巴菲特與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夫婦的「樂施誓約」(The Giving Pledge)慈善號召。
決定共襄盛舉的美國億萬富豪,包括微軟另一位創辦人保羅.艾倫、經商有成的紐約市長彭博、媒體界大亨貝瑞.迪勒、甲骨文創辦人之一賴瑞.艾利森、能源業大亨T.布恩.皮肯斯、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創辦人泰德.透納、洛克斐勒家族大家長大衛.洛克斐勒、影視大亨喬治.魯卡斯,以及投資專家隆納德.裴雷曼。

 

 

RCA污染事件紀要( June 11, 2005)
http://www.wretch.cc/blog/fightrca/1847579
1966(55)年 RCA企業在台灣申請建廠核准,開始興建廠房。
1968(57)年 建廠完工,正式開工生廠。
1986(75)年 為美商通用(G.E)所併購,後發現桃園廠址土地為有機溶劑污染。
1986(75)年 桃園廠區全面裝設自來水。
1988(77)年 G.E再將所併購之RCA廠轉售給法商Thomson,原二廠半導體廠轉賣給美商HARRIS公司。
1989(78)年 Thomson公司鑽了十一口井進行地下水與土壤檢驗。
1991(80)年 Thomson公司發現該地區二十年間有機廢料排入廠區污染。
1992(81)年 停產關廠,資遣員工;營運的25年期間,前後約有九萬名員工;1975-1991年期間,勞委會曾進行8次勞動檢查,竟有8次違反安全衛生法規,違規內容包括排氣不良、未告知員工有機溶劑的危害、未標示有機溶劑類別、未作特殊健康檢查等;然而未曾勒令停工改善。
1993(82)年 Thomson將桃園廠址賣給長億集團之子公司宏億建設,準備變更為商業住宅區。
1994(83)年 6月趙少康召開記者會檢舉此污染事件;環保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地下水三氯乙烯濃度高出飲用水標準數百至數千倍。
1995(84)年 環保署同意G.E不需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僅做土壤及地下水復育。
1996(85)年 GE與Thomson公司開始進行復育工作。
1998(87)年 美國GE與法國Thomson提出桃園RCA地下水污染防制調查報告。
6個月的整治無法改善地下水污染狀況,環保署宣布RCA場址為無法整治的「永久污染區」。
1998(87)年 RCA受害員工組成自救會並公佈受害統計資料。
(1059人罹癌.216人死亡.100多人罹患各式腫瘤)
1998(87)年 新竹縣、新竹市泰和里亦發現受RCA竹北廠和飛利浦新竹廠廢水(四氯乙烯)污染。
1998(87)年 勞委會進行三年期的「RCA受僱勞工流行病學調查研究」
1998(87)年 行政院成立「RCA跨部會專案小組」。
2000(89)年 RCA自台灣撤資。
2001(90)年 新上任行政院張俊雄院長撤銷RCA專案小組。
2001(90)年 自救會在工傷協會成員陪同下,至行政院抗議、至立法院陳情、至外交部陳情。
第一次代理律師會議,義務律師團正式成立。
2002(91)年 RCA員工自救會赴美尋求國際援助。
2004(93)年 4月RCA員工自救會正式至台北地方法院按鈴申告。

 

郭董灰心 鴻海重新檢討回台投資
跳樓事件被批台灣之恥 「是不是台灣要逼我們出走?」2010年07月22日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679366/IssueID/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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霖 塋 (未驗證) ・ 2010/08/08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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霖 塋 (未驗證) ・ 2010/08/08 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