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影音資料庫特別邀請政大地政系主任徐世榮教授,從簡介台灣的土地徵收制度、分析土地徵收浮濫的原因,來看政府如何透過權力的三個面向,達到其開發目的。徐教授更提出動用土地徵收權必須要符合的四個前提要件,呼籲政府及相關單位不要因為經濟因素,而忽略掉土地所涵蓋的其它意涵。
徐世榮教授:『透過土地徵收,地方政府可以獲得龐大的收益......尤其像官僚、地方派系、財團、建商...等這些地方成長機器發展的利基,通通來自土地的開發與炒作,使的土地徵收往往成為地方政府發展的優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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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世榮教授:『透過土地徵收,地方政府可以獲得龐大的收益......尤其像官僚、地方派系、財團、建商...等這些地方成長機器發展的利基,通通來自土地的開發與炒作,使的土地徵收往往成為地方政府發展的優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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