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審2,侯友宜新北國長期包庇欣泰違法公務圖利瀆職-謊稱漏氣卻是假人孔
【#公僕領公帑,專職包庇圖利及欺侮民眾案例】
公審2,侯友宜新北國長期包庇欣泰違法公務圖利瀆職-謊稱漏氣卻是假人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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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是欣泰公司提供之圖檔,比對Google Map2019.08街景,鐵證如山打臉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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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是新北市政府亂分案,涉及權責主管經發局沒回復,直接分案給道挖權責區公所,然後又將案件甩鍋給欣泰。
➤欣泰捏造不實,想規避
✔依據新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每年一月、二月、五月、六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期間,禁止道路挖掘。」
✔依據天然氣事業法第25條第1項「公用天然氣事業為施工、檢測或維護管線之必要,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所有人或使用人後,得進入或利用他人土地或建築物。但因災害、損壞或緊急事故發生時,不在此限。」。
✔依據天然氣事業法第37條第1項「公用天然氣事業應維持全日正常供氣,除不可抗力或緊急事故外,遇有供氣區域內全部或一部停止供氣逾八小時之必要者,應先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於停止供氣三日前通知用戶」。
本案發生於2019年11月,這個新北國真令人失望,公部門組織內部各個單位承辦各自獨立,明明事涉多部門,歷經區公所、區公所政風、爛根至今,顯然無視是放棄守護人民最失敗的政績,新北國從上到下,都未能恪盡職責,負起其法定義務執行公權力,領公帑當欣泰門神,將人民之公共安全置於度外,人民為何要納稅給公務員去當無良業者的門神呢?
在新北國市府榮耀中看到都是虛華不實的讚頌,殊不知天然氣管線於新北國境中,到處亂敷之嚴重性,如此公共安全問題,公務機關心存僥倖「一萬」,人民可承受不了「萬一」的氣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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