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霸凌的唯一解 (編譯)
終止霸凌的唯一解 (編譯)
紐約時報, July 22, 2010
作者 Susan Endel 心理學資深講師 及Marlene Sandstrom 心理學教授.
編譯 黃名妤 國立中正大學心理學系、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成員
麻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的老師與管理層們正忙著認識該州在四月通過的新法,該法要求學校開設反霸凌的課程、調查校園霸凌行為,並將特別嚴重的個案向上呈報。
引起這一連串動作的除了先前的霸凌案,還有今年元月在麻州西部小鎮-南哈德利(South Hadley)發生的案件,15歲的女生菲比普林斯(Phoebe Prince)因為遭受霸凌與暴力侵害而上吊自縊。社會必須檢討,非得透過這樣的激烈行動才能點出其中的問題嗎?還有學校該如何因應也是個問題。單靠法律不足以為孩童營造出更友善的環境,或者是教導兒童、青年該如何自處,學校方面也需要更多的思考,思考該怎麼做才對學生最適當。
首先,必須要釐清手機與網路的使用是否讓霸凌更加匿名化與地下化,有少部份的證據顯示孩童比起以往刻薄。事實上,還有許多證據顯示小孩在抉擇時對於較弱勢者的犧牲,往往無視於他人的權利面與情感面,也幾乎沒有挺身出來捍衛受害者。1995年的加拿大有個研究,研究人員在學校放置了錄影機,觀察發現每小時便有4.5件公然欺凌行為發生,而被欺辱小孩的同學就只是袖手旁觀,這是相當驚人的數據。很顯然的,保護其他人的概念以及包容的文化(culture of tolerance)並不是與生俱來的,這些都必須經過教導而得。然而,這在美國的課程設計裡似乎還看不到。事實上,一個受良好教育的學生應當擁有維繫他人幸福之責任感。
雖然目前反霸凌法尚有六州未通過,而該法的風險在於可能間接鼓勵學校快速卻又粗淺的面對這些複雜的問題,很多學校都開始購買昂貴的反霸凌課程、”安心書架”以及”技術上”的貼近新的法律。兒童發展的研究讓這件事更明朗了一些,事實上,只有一種方法能杜絕霸凌。必須在學校裡就教小孩待人之道、合作、如何保護相對弱勢者以及如何在不義中挺身而出。老師及管理階層必須先接受訓練,確實瞭解孩童社交問題的成因與複雜性。是的,在成長期中勢必會經過某些反抗階段,原本友善、負責的小孩也可能習得刻薄的行為,但只需要一些指引就能夠產生久遠的影響。
有些孩童會因為情緒上的、發展上的問題或者是來自受虐家庭而產生霸凌行為,他們需要的不是懲罰而是社會的幫助。霸凌的種類按照”何時”與”形式”有所不同,例如青春期階段的女孩在承受一連串的生理、心理改變之後,開始以不同的態度對待他人,這時候老師的角色就很重要,必須瞭解各種負面、侵略性的行為的背後成因。更重要的是,教育者要將校園轉化成一個可以被信賴的系統,讓小孩知道大人是出於善意且與之”同盟”。在團體甚或一對一課程下,除了課程內容,學生與老師也應該針對彼此的關係進行討論,而老師們不能只是宣揚善良、關懷,必須是發自內心地去真誠對待他人與學生。老師也要建立結構性的學習活動讓學生能藉此學到個別間的差異,認識到每個人有每個人的長處,這是極為重要的,每一個學生都要參與,而不只是少數學生參加特殊項目或課外活動。
挪威在1983年發生霸凌自殺事件後,如何防止此類事件的發生已經成為學校系統下的首要任務。每個校園系統下的人(包括教師、校工及巴士司機)都被受訓為能夠辨認出遊戲與霸凌行為的不同,學習如何介入處理、協調。老師們互相討論學生間的互動,而每個年級的孩童在每週的討論課都要討論關於友誼與衝突的議題,學生家長在一開始便加入了這個過程。挪威的努力的到了巨大的效益,在兩年期間內霸凌的發生率下降了一半,偷竊與欺騙也減少了,至今仍有效。挪威經驗告訴我們,當學校與整個系統都一起努力時,孩子的行為是可以被改變的。
我們在美國與國外的霸凌預防研究都提到,關鍵在於處理的廣度,無論參與者到政策制定、執行者,再到學校系統、社會風氣都環環相扣。法律上要作出強有力的聲明,說明社會上並不容霸凌的發生,麻州雖然在反霸凌法的通過成功了,但後續在教育系統上的改變是更值得我們注意的。不只是點出小孩哪裡做錯了,也教導他們該如何才是正確的。
原文位址http://www.nytimes.com/2010/07/23/opinion/23engel.html
相關報導http://www.epochtimes.com/b5/10/5/14/n2907612p.htm
台灣的霸凌事件:玫瑰少年-葉永誌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4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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