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立院第5會期 8條陽光公益法案通過
【公民記者林煒智台北報導】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法案審查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今(29)日將8件陽光公益法案做成決議,這8件由不同立委提出的法案,未來也將列入公督盟評鑑立委的加分指標分數中。
公督盟法案審查小組今天將公督盟秘書處整理出的24件陽光公益法案,進行廣泛討論,包含〈地質法草案〉、〈職業學校法第15條之1條文修正案〉、〈勞工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教育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當舖業法第11條條文修正草案〉等8件法案被列入本會期的陽光公益法案,而每一筆陽光公益草案的提案立委,將可加0.5分。
法案審查小組討論的24件案件中,引起評鑑委員較多不同意見的就屬〈公平交易法第21條條文修正草案〉的案件,該條文主要修正指出,未來產品代言人若有廣告不實的情況,將與廠商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有評鑑委員認為,從消費者角度來看,該條文修正是有利於保護消費者的作用,應該可以符合公督盟陽光公益法案的定義,但該委員也指出,本條文其實應放在消保法比較適當。
持保留態度的委員則表示,或許該條文有利於保障消費者,但若與「陽光公益法案」的定義相比,可能就有待考量。最後,經評鑑委員表決,決議將此案排除在陽光公益法案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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