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稅務人權」如冰棚般崩解消滅?
0422世界地球日來臨前夕,美國太空總署(NASA)衛星卻拍攝到一段驚心動魄的畫面,南極一個410平方公里的威爾金斯(Wilkins)冰棚出現裂縫後,在十數日後崩解斷裂,美加的科學家指出,因為溫室效應導致萬年不融的南極冰棚一旦產生裂縫,便會加速崩解消融,令人不禁有「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冰崩萬里僅一時之溫」的感嘆!
日前提出「垓亞假說」稱地球是有生命個體的英國地球科學家詹姆士博士更表示:若以科學角度而言,現在恐怕難以找到任何有效控制南北極冰山消融的技術!雖是如此,筆者仍然相當贊成全球各界所發起的「節能減碳」愛護地球行動,因為透過各種政府、學術、傳媒與民間組織的串連發聲,這些關心與善良的正向能量,確實能建立起共識,進而發揮影響全球的行動力量。
當今國內立法院也有個十分重要的法案修改,亟待全民共同關心!日前立法院財委會初審通過「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稅捐機關慣用之「實質課稅原則」明確入法,該法案對於實質課稅的認定事實與要件,明訂「要由稅捐機關負舉證責任,但是納稅人則有協力舉證義務」。事實上,該法案之修改可謂茲事體大,卻鮮少人關注其後續發展!?殊不知該案一旦如此修改通過,將嚴重影響吾國百姓之「稅務人權」,就連司法院代表都十分擔心該法之修改,會遭到財稅機關無限上綱地濫用,對納稅人不利,筆者更擔心該法成為財政部動則得咎的侵吞民產法案。
根據司法院統計,實質課稅原則在認定上,經常會發生客觀要件與實際行為不一致的爭議,九成以上的爭訟案件,都是出在實質課稅原則下的徵納雙方沒有共識。因此,日後只要稅捐機關認為人民有所得未誠實申報繳納,就可以正正當當地「依法」開出無法辯駁與拒絕的稅單,這張稅單可能讓你如同黃任中先生一樣,從向行政訴願委員會喊冤申訴遭駁回,到行政法院打官司打到遭國稅局羈押管收而家破人亡,官司卻還打不完?
當初提案的財委會賴士葆委員,其立意甚佳,目的是想避免因財稅機關濫用實質課稅原則而提案修正稅捐稽徵法,增訂第12條之1規定,遏止稅務人員擅自認定要求納稅人繳納稅捐,杜絕徵稅機關慣有心態:反正稅單先開給你,不服與有意見者就自己去舉證打官司!因此,賴委員強烈要求增列該規定「要由稅捐機關負舉證責任」,以維護納稅人的「稅務人權」,減少高達九成以上的稅務爭訟案件。但法案初審時,卻又妥協於財政部所增加的一句「納稅人則有協力舉證義務」,讓整個修法用意大逆轉!眾所周知「舉證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該法之條文增訂「納稅人也要舉證」,不但未能達到維護納稅人權益,反而使財稅機關多了把徵稅的利刃,扮演起法院公審前的裁判者,後續行政法院的爭訟案件案件,勢必將不減反增!
讓我們靜心想想,南極冰棚的一道裂縫,可能嚴重影響50年後人類生存環境,而一句錯誤的增訂條文,更可能造成「稅務人權」整個崩解消滅,可能不需到5年,就有納稅人得面臨終生訴訟的無邊痛苦,甚至家破人亡的命運,惡法亦法、恐禍延子孫,「法律是保障人權的最後一道防線」,立法修法者焉能不慎?!平民百姓焉能不察?!輿論視聽又焉能漠視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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