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體系充斥官官相護的小夫文化 不正己如何正人?
四位司法官涉貪引爆台灣累積已久司法民怨,各界要求司法官接受社會公評的聲浪洶湧而起,監察委員錢林慧君提到監察院九十八年所收到的人民陳情書狀,有近四分之一是與司法相關,並指出監察院基於尊重司法獨立僅能就程序中的暇疵提出調查報告,要求改進,司法單位若是置之不理,也莫可奈何。日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議中也曾以社會矚目的指標性案件-太極門案為例,針對監察院要求法務部議處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質詢法務部長曾勇夫,法界人士認為,曾勇夫仍是一貫迴護下屬的態度,就像立委邱毅所說檢察體系中充滿的「小夫(卡通哆啦A夢角色)」文化,性格滑溜、官官相護。
轟動一時的太極門案,96年7月13日三審判決無罪確定。檢察官侯寬仁,被監察院認為偵辦太極門案違法濫權,包括違反偵查不公開、調查未盡屬實、搜索理由牽強、未查明是為犯罪所得即凍結被告資產、未依科學證據辦案、訊問被告未依法通知辯護人到場等八大違失,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法務部及高檢署延宕8年,高檢署日前才完成調查報告,回覆監察院,認為行政責任的十年追究時效已過,且高檢署調查侯寬仁並無任何違法不當之處。
立委邱毅對曾勇夫提出質詢表示:在91年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出來之後,就希望法務部懲處了,法務部躲避責任,推給台高檢,其實法務部能不能懲處?當然可以懲處啊,台高檢當時能不能做下一個懲處的決定,也可以啊,但是不做啊,官官相護啊。
曾勇夫答稱:「照程序上規定法務部沒有直接去查檢察官,而都是交給台高檢,然後根據台高檢的報告上來,如果我們認為他這個調查報告,我們可以接受,我們就照它的調查報告的意見,如果不接受我們再發回去請他再查。」
邱毅要求曾勇夫,請他好好調查台高檢,台高檢真的有問題,因為監察院的報告裡面列舉侯寬仁的八大疏失,很多是不需要等到定讞的。他舉例:當時侯寬仁在搜索太極門的第二天就對著媒體公開的談論案情,違反偵查不公開,不需要等到定讞就可以處理的。再者侯寬仁發函給各縣市政府,要把各地太極門道館斷水斷電,這種指揮縣市政府的公務部門,已經侵害到行政職權了,這不是檢察官的權力!
他接著請曾勇夫一定要追究台高檢在這個案子裡面,應該要負的責任,邱毅表示:「他完全在官官相護,就是因為官官相護,才會造成許多的檢察官有恃無恐啊!」
邱毅舉例:台北北檢在98年4月30號發出新聞稿,針對開發金控對金鼎證?敵意併購所發的新聞稿,裡面特別談到這個案件發生在94年,到了98年,案情發生拖了四年,檢察官表示縝密調查業已偵查終結。結果這樣的一份起訴書到了法院,由台北地方法院金融專庭,第一庭的庭長,在去年的7月13號開庭的時候,他直接就講檢察官根本都沒有調查清楚,檢察官沒有盡到職責,沒有好好調查,當庭說應該要調查假外資,要一併調查,9月第二次開庭,又提醒檢察官這個部份,假外資要調查,結果前幾天金管會主委陳沖主委到我辦公室跟我講說法院講了那麼多次,檢察官還是置之不理啊,這個叫吹牛啊,這個就是標準的小夫性格,你哪有調查清楚啊,你哪有縝密調查啊,一個案子放在手裡押四年。
邱毅接著說:如果從95年開始算,那也拖了三年才起訴,結果最重要的假外資部份沒有起訴,還有關說這部份很明顯,法官說這部份要追加一併調查,結果檢察官還厚著臉皮說,我尊重法官審判的職權,然後到現在沒有檢討。
邱毅還舉了另一個檢察官「小案大辦」的濫權案例,今年的3月5號北檢發出新聞稿,調查的是金鼎證?有關美國保勝豐連動債的問題,裡面寫著張氏家族共計詐欺美金八億餘元,折合新台幣二百多億,結果媒體就根據北檢的新聞稿大幅刊登:違法賣兩百五十億連動債,金鼎正遭搜查。結果另人訝異的是3月29號,檢察官要準備調查金管會,他發給台北地方法院的申請書裡面,第三頁這裡的八億美元變成一千五百五十三萬美元。邱毅質問曾勇夫,「如果依照檢察官給法院的申請書是準確的,是一千五百五十三萬美元,可是之前發新聞稿給媒體是八億美元,八億美元跟一千五百萬美元差多少,部長,差多少啊?」曾勇夫回答:「我們會請檢察司去了解,確實的數目到底是多少?」
邱毅表示:這就是檢察官不僅違反偵查不公開,過程裡面為了突顯自己是個英雄,把原來的小案子把它報成大案子,因為報成大案子,如果只有一千五百萬美元,那媒體就不會登這麼大嘛,他就不會變頭條,所以硬要把一千五百萬美金要誇大成八億美金,目的為了什麼?英雄主義嗎?
曾勇夫稱:通常結案之後我們才會發布新聞,除非偵辦中去搜索有特殊狀況,媒體需要知道這些資訊,但是原則我們會求其真實跟慎重。
邱毅進一步說:對,沒有錯,既然北檢檢察署要發新聞稿,這個新聞稿必須是精準的,必須是完全符合事實證據的,如果不是,隨便發一個新聞稿,你會把數字一千五百萬美金誇大到八億美金,誇大到這種情況,你想想看這個對金融市場的傷害會有多大,這個所造成的損失根本沒有辦法彌補。
邱毅表示,曾勇夫以前被學生暱稱「小夫」老師,其實是檢察官文化裡面存在著小夫的檢察官文化,他想要保護的,像剛才談到開發的那個案子,要保護的就保護得好好的,案子拖三年多,然後才草草起訴,起訴書到了法院根本經不起法官專業的考量,故意遺漏重要的犯罪事實,幫助他要保護的人脫罪,然後他要打的人就把本來的小案子把它弄成大案子,然後洩漏給媒體,讓媒體做大幅度的報導,檢察官是這樣搞的。在邱毅對於檢察官濫權的指証歷歷下,曾勇夫當時承諾會要求檢察長確實負起督導責任。
在「正己專案」如火如荼的展開之際,曾勇夫接受媒體專訪表示,對於檢察官涉入貪瀆案,表示「相當痛心」,並強調法務部落實執行「正己專案」的決心,對於品行不良的檢察官將主動舉發,除惡務盡、嚴辦到底。法界人士表示,如果人民沒有看到曾勇夫嚴懲違法罪證確鑿的檢察官,很難看出他要展現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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